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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立法会政制事务委员会未就“公投动议”表决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6日08:26 中国新闻网

  中新社香港十一月十五日电(记者黄少华)香港立法会政制事务委员会十五日下午就“公投零七、零八普选议案”进行辩论,结果未能进行投票表决,需要顺延至下次会议。

  议员张超雄日前提出议案,要求港府就二零零七年行政长官和二零零八年立法会选举办法尽快进行“全民公投”,而“公投”的方案包括全民直选。此议提出后,受到社会各界强烈的反对,认为这样做会造成社会的分裂,亦是对中央的公然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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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天,三位泛民主派议员谭香文、郭家麒和李国麟召开记者会,表明对“公投”议案投弃权票。

  在会议中,赞成及反对的议员针锋相对。反对者认为,公投并非一般咨询做法。全国人大常委会已经在充分咨询香港市民意见,照顾各方利益的情况下,就两个选举办法作出决定。此时有人提出与基本法相违背,不符合既定法律程序、不切实际和误导市民的“选举公投”,将严重损害香港社会的和谐气氛,影响中央与香港特区的良好关系,亦无助香港民主的健康发展。民主派一面声称要与中央对话,实质却走对抗的道路。

  反驳刘惠卿议员的凭“良心”应赞成“公投”的说法,周梁淑仪议员说,民主应该尊重不同的声音,自己正是出于良心,反对“公投”。

  政制事务局长林瑞麟表示,《基本法》明确规定任何政制改动须要获得三分之二立法会议员通过,行政长官同意和中央的批准或备案,才可以推动。在这“三步曲”以外,添加任何步骤,都是无需要和不恰当的。

  经过近三个小时讨论后,会议仍未就议案表决,要择日再进行讨论与表决。

  与此同时,来自两个团体的大约五十名代表在立法会外示威,认为“公投”的动议,违反基本法,影响中央与特区关系。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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