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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举行《重庆市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听证会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7日03:30 重庆晨报

  足足准备了3年之久的《重庆市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昨日依法举行听证会。昨天一大早,设在市政府办公厅底楼的会议室,就被来自各方的市民围得满满当当。

  听证会现场非常活跃,人大、企业、工会、法律界代表提出的关于缴费比例、享受待遇时间等几个问题,成为现场焦点。

  缴费比例是否过高?

  作为陈述方———市总工会女工部的李代明打响会场头炮,提出的缴费比例问题一针见血:重庆经济正逐步发展,但有的企业还是比较困难。据了解,成都、大连等地,现行的生育保险缴费比例都在0.5—0.6%%之间,重庆将缴费比例定在0.7%%是否过高?

  《办法》起草方:全国目前生育保险的缴费比例在0.5—1%%之间,重庆将缴费比例定在0.7%%,是经过了精心测算。在起草这一条例之前,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专人,对64家用人单位近30万职工和50家医院进行调研得知,目前,我市医院自然生产的平均医疗费为1203元/人、助娩产平均医疗费为1502元/人、剖宫产平均医疗费为2396元/人。

  《办法》中上述项目的医疗保险待遇均与实际费用相当,按100万人参保测算,生育保险金除每年剩余几百万作为风险调剂储备金外,收支基本平衡。

  如果降低缴费比例,势必将下调生育保险待遇。

  享受补贴次数是否不限?

  市妇联维权部王建华:《办法》规定,参保单位从足额缴满6个月生育保险费的次月起开始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这一时间是否可以缩短?

  《办法》起草方:通过对其他省市执行情况的分析,发现由于有的省市由于享受的时间较短,部分企业利用这一特点骗保,在产妇临产前一个月才参保。

  重庆将这一时间定在6个月,就是为了防止我市企业也以此骗保。但可以考虑将享受的时间稍稍缩短。

  重百李沙:办法中第十六条第三款中,对生育子女后再次怀孕做人工流产手术,享受补贴的次数是否不限?

  《办法》起草方:通过调查发现,目前在城市中生育子女后再自然怀孕的已经很少,怀孕者多为避孕失败,生育保险办法对这类补贴的次数不限,就是为了体现以人为本。

  是否搞差别费率?

  松藻煤矿罗长渝:由于各种企业男女比例不一致,如煤矿,男职工多,女职工少,企业一年缴纳的费用上百万,但享受到的却很少,这将势必打击企业的积极性。生育保险是否搞差别费率。

  《办法》起草方:差别性保险主要针对对等性弱一些的险种,如工伤保险。其他省市没有在生育保险中实行差别费率,因为生育保险要体现社会责任。据统计,我市从事煤矿业的男职工为7万多人,建筑行业为26万人,而其他行业的男工总数则比上述两行业多数倍。

  人大代表在听证会上还建议生育保险的审领条件应尽量简化。

  据了解,经过昨日的听证会后,《重庆市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还将报市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本报记者史永庆

  单位缴费

  哪些单位必须参加生育保险,生育保险到底缴费多少,是否由职工个人缴纳?

  按照《重庆市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听证稿)》,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及其他工作人员,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社会团体及其专职人员,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都必须参加生育保险。

  生育保险费全部由职工所在单位缴纳,比例为:用人单位以本单位职工上月工资总额作为缴费基数,按0.7%%的比例缴纳生育保险费。

  职工上月平均工资低于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以上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与单位职工人数的积作为缴费基数;超过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以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与单位职工人数的积作为缴费基数。

  补贴标准

  参保单位职工从足额缴满6个月生育保险费的次月起开始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生育生活津贴额=生育前一个月本单位缴费基数(乘)单位职工人数(乘)30天(除)产假天数。

  生育医疗费定额补贴标准:自然生产和怀孕7个月以上引产(含死胎、畸形)1200元;助娩产1500元;剖宫产2400元;妊娠4个月以下流产200元。

  计划生育手术费定额补贴标准: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50元;皮下埋植术100元;男性绝育手术100元、女性绝育手术300元;复通手术2000元;妊娠4个月以下人工流产手术100元。

  符合支付规定的生育及其并发症的医疗费用总额在定额补贴标准内的,按实支付;超过定额补贴标准的,超过部分由职工个人负担40%%,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60%%。本报记者史永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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