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公布食品违法案举报电话 涉及11个部门(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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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8日05:41 北京娱乐信报 | ||||||||
举报电话 信报讯 (记者革继胜)继本月11日全市正式实施《食品安全违法案件线索举报奖励办法》后,昨天,市食品安全办公布了11个有关部门的举报电话。 据介绍,对举报食品违法案件线索的一周内,市食品安全办共接到相关举报42件,涉及无照经营、掺杂使假、销售过期食品、擅自销售无包装食品等。为了方便市民无障碍举报,下一步还将逐步推行密码和网上举报奖励制度。
链接:举报奖励实施办法 货值在5万元(含5万元)以上的违法案件,按照举报有功等级(共分三级)分别按货值的5%、3%、1%予以奖励,最多不超过1万元;货值在5000元(含)以上5万元以下的违法案件,按照举报有功等级分别按货值的5%、3%、1%予以奖励,最低不少于100元;货值在5000元以下或难以计算相应货值的违法案件,按照举报有功等级分别予以200元、100元或50元的奖励。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