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能公司发表律师声明 北京药店未接到下架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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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9日02:07 北京娱乐信报 | ||||||||||||||
记者在检测中心看到对部分巨能钙产品的检测结果(《京华时报》图) 近几天,内蒙古、河南等地媒体先后曝出消息:补钙保健品——巨能钙的多个产品中含有对人体危害极大的工业化学物质过氧化氢(俗称双氧水)。 昨天,北京巨能新技术产业有限公司委托北京市天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张仲和给本报发来《律师声明》。《声明》强调:巨能钙是经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批准进行生产和销售的,并称保留通过法律途径追究《河南商报》法律责任的权利。
巨能钙《律师声明》原文 本所律师(北京市天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张仲和)受北京巨能新技术产业有限公司委托,就巨能钙中含有微量双氧水一事发表以下声明: 1.巨能钙是经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批准进行生产和销售的。巨能钙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性毒理学评价程序》的规定,进行了严格的毒理试验,证明是安全的、无毒副作用的。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世界卫生组织联合组织的食物添加剂专家委员会曾对双氧水的安全问题进行评估,委员会认为,人体内肠道细胞的过氧化氢酶可以很快把双氧水分解,因此摄入少量双氧水不会有中毒危险。 2.《河南商报》以巨能钙含有双氧水为由,于2004年11月16日刊登的题为“消费者当心:巨能钙有毒”的文章有意混淆视听,内容严重失实,属不实报道。 3.北京巨能新技术产业有限公司保留通过法律途径追究《河南商报》法律责任的权利。 药店:未接到下架通知 昨天,记者走访市内的金象大药房、嘉世堂、康济堂、健友康等几家药店时,只有康济堂药店表示无货,其他药店正在销售,销售人员大多表示未接到要下架的通知。金象大药房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质量管理部叶部长对此表示:“如果我们收到药监局或卫生部等政府部门的通知,说产品确有问题,药房就会将巨能钙下架。” 药监局:已经介入调查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新闻发言人称,药监局已经介入调查此事,但不良反应的监测需要一定的时间。在监测出结果之前,将无法做结论性的判定。当然也不能禁止药店销售巨能钙产品。 市药检所昨天不断接到市民打来的询问电话,都在关心“巨能钙还能吃吗?”药检所办公室有关负责人解释说,由于巨能钙不属于药品,所以不属于他们的监管范围,要等待国家药监局的正式文件。信报记者革继胜 刘圆圆 王成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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