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委副书记白玛强调推进廉政建设和反腐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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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23日14:50 新华网 | ||||||||
11月22日,省委副书记、省纪委书记白玛在青海分会场参加全国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时强调,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的深入开展。 白玛说,近6年来,青海省在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实践中逐步摸索,形成了以加强组织领导、细化责任分工、严格责任考核、实施责任追究为主要内容的党风廉政建设
白玛强调,在今后工作中,要突出重点工作环节,促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落实。一要进一步明确领导责任。各级领导干部务必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挑好“一岗双责”的担子,切实把责任制落到实处。二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能,督促各级党委、政府和各部门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三要严格责任考核。各级党委要对责任制考核工作加强领导,严密组织,精心领导,保证考核工作的顺利进行,保证考核结果的真实性。四要抓好责任追究。 白玛强调,要切实把责任制贯穿到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查办案件和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等各项工作中。要在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中贯彻责任制,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在查办案件工作中贯彻责任制,进一步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在纠风工作中贯彻责任制,促进部门和行业风气的进一步好转;要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贯穿于经济和业务工作的各个环节上,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力度。 省委常委、副省长李津成主持会议并就落实会议精神提出具体要求,省委常委、西宁市委书记张裔炯参加会议。 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成员,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监察厅领导,省委各部委、省直各机关单位负责同志,省委各巡视组组长参加会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