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重申廉洁自律五禁令 违规收送钱一律先免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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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26日03:28 信息时报 | ||||||||
时报讯(记者 张小余 通讯员 粤纪宣) 昨日下午,广东省纪委、省监察厅召开新闻发布会,重申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 根据当前广东省的实际,省纪委、省监察厅重申了以下五个“不许”:第一,不许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对他人送的钱,要坚决拒收,推不掉的,要立即上交组织。对违反规定收钱送钱的,一律先免职,再按照规定处理。第二,不许“跑官要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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