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化政策岂能打折扣-评广东茂名遗体半火化现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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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26日14:01 千龙新闻网 | ||||||||
花1.1万买到的火化证明。(信息时报供图) 茂名农村中,土葬坟处处可见。(信息时报供图) 墓碑上的时间显示的是今年立的新坟。(信息时报供图) 千龙新闻网特约撰稿人 万全 花1.1万元就能买到一个火化证明,避开火葬,进行土葬。多花3000元就能让死人“只烧10分钟保个全尸”,留下“半骨半肉”。这种与我国推行的殡改政策严重相悖的怪事,就发生在广东省。
从媒体的报道中可以看出,茂名市这种特殊“火化”方法不仅很普遍,整个村和邻近村都知道,而且从殡仪馆到村里到镇火化办,上上下下都是通的,人还没死就有人电话上门,烧的过程中有人帮你控制时间,“烧”后有人为你出具火化证明,只要你肯出钱,甚至不烧也可以弄个证明直接土葬。好一个全程优质服务!《广州市殡葬管理规定》第六条规定,火葬地区内,死亡人员的遗体一律火化,禁止土葬。像茂名市这样,来个“半烧”,和整尸土葬有何区别?推行火葬的目的是为了减少群众办丧的负担、节约殡葬用地,如果这样弄虚作假,片面追求火化率,不仅丧失了殡葬改革的真正目的和意义,反而倒过来增加了群众的负担。不难想象的另一个严重后果是,不久后可能会出现两个数据,一个是火化率100%,另一个是土葬率100%。 之所以会出现这种弄虚作假现象,暴露出我们我们殡葬管理中普遍存在的两个突出问题,即火化指标的硬化和执法力度的软化。目前许多地方在制定年度考核目标时,都将火化率纳入了考核范围,明确规定火化率要达到100%,否则将取消年度评选文明单位的资格并给予通报批评。从表面上看,这些地方政府的态度是很坚决的,对殡葬改革、对推行火化是很重视的。但另一方面,对如何保证实现这一量化指标,却缺乏过硬的配套措施,对责任区内一些违犯殡葬管理规定、私自实行土葬的行为很少查处,或者查处不力,采取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态度,只是仅仅停留在对数字的严格要求上,只要报上来的数字是100%,目标就算达到了,这在客观上助长了一些地方和一些干部弄虚作假的不良作风。因此,要避免“半骨半肉”的虚假火化现象再次发生,有关部门不仅要因地制宜地制定一个切实可行的火化指标,更要加大对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做到违法必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