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提醒包头空难意外险保户及时续保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27日22:40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11月27日电 (记者毛晓梅)记者从太平洋寿险北京分公司了解到,一位湖北武汉的先生由于其交通意外保险在空难前8个小时到期,而无法获得80万元的保险金。 这位先生曾经拥有太平洋寿险的“世纪行”交通意外伤害保险保障。保险有效期为2003年11月21日零时起至2004年11月20日24时止,而飞机失事时间是11月21日8时。这意味着飞机失事时他的保险合同已经到期,因此根据保险合同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这位先生的
太平洋寿险北京分公司有关负责人介绍,意外险的保险期限大多为一年,因此提醒消费者为了获得应有的保障,要注意自己所拥有保险的有效期限,到期后要及时办理续保手续。 相关专题:东航小型客机在包头坠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