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厦门政府在鼓浪屿圈地收租引发争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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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0日16:47 中国青年报 | ||||||||
“鼓浪屿四周海茫茫,海水鼓起波浪”。优美的《鼓浪屿之波》,每一个国民听来都深感亲切。 正因得天独厚的资源,鼓浪屿这片国土将整体披上商品外衣,与每一个国民隔“膜”相对了———谁不留下“买路钱”,谁就不能踏上这个祖国的宝岛,见钱“岛”开,否则禁入。
自去年起,厦门有关部门便盯上了全国人民的钱包,正式启动鼓浪屿票务改革。对于试运行期间“大门票”50元、时机成熟时过渡到80元的方案,厦门市政府早就想兑现,原定于今年8月、12月实施的计划因故两度搁浅后,终敲定明年4月1日实施(《新京报》12月8日)。 也就是说,对这个祖国的宝岛,行政管辖者作出了如此决定:向祖国人民索取“地租”。这是个值得关切的举动,要害在于:厦门有没有这种圈地收租权? 鼓浪屿的根本属性,是一片国土。每一片国土,所有权都属全国人民,不属于一方政府,任何国民在他自己的国土上,都有自由通行的权利,除非有全民意志的限定———因国土的特定使用,大家同意有条件通行,比如:你不能自由穿梭于私人住宅,依法它是你非请莫入的禁地。 厦门给鼓浪屿定价,基于这样的目的:将这片国土“打包”、整体作风景名胜区用,并成立了万石山—鼓浪屿风景名胜区管委会,以行政体制之变为实施票改方案铺路———看风景,你总不能不埋单吧?但事情性质仍没变,一片国土如何使用,决定权在全民,不在一方政府。 因此,“打包”鼓浪屿(甚至,假若“打包”厦门岛),并非绝对不行,但有前提,那就是国民普遍首肯———这一根本的正义,必须贯彻其间。现在的问题是,决策自始至终是厦门市政府一手作出的,连辖区内听证会的意见也约等于虚设。 厦门有关部门应当明白,只有全民以民主的方式赞同鼓浪屿“开卖”,才谈得上进一步去讨论它的“卖价”该为多少。所以,这曲“鼓浪屿之波”,还同正沸沸扬扬的北京6景点涨价之声有所不同,关键不在于50元、80元的价格合不合理,而在于将鼓浪屿圈起来“卖”合不合法。 若这样合法,海南可否把全省圈起来卖?海南嫌太大的话,则三亚呢?还有,别的宝地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