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用大料用水泡 小贩受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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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1日06:47 北京青年报 | ||||||||||||
本报记者报道 卖的食用大料是用水泡过的,使用的秤分量只有七两,甚至秤砣都是锯过的。昨天,海淀城管对这个无照贩卖大料的小贩进行了查处。 昨天上午,海淀城管执法人员在西翠路检查时,发现一名无照小贩正在路边出售食用大料,颜色异常浅,而且非常潮湿。执法人员用手抓了一把发现自己的手上湿漉漉的,同时发现小贩使用的秤只有七两,其秤砣是锯过的。
该小贩承认说:他卖的大料年久颜色发暗,不好卖,就用水浸泡一遍,晾干后再卖。这样从表面上看,就跟新上市的大料一样。 城管执法人员依法对其所兜售的20余公斤食用大料进行了先行登记保存,并对小贩进行了处罚。 作者:王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