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首份《自驾车旅游服务合同》将在重庆试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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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4日08:13 新华网 | ||||||||
旅行社和自驾客划分权责 日渐红火的自驾游怎样规避安全事故隐患?如何获得旅游配套服务?昨天,记者从重庆市旅游局获悉,我国首份《自驾车旅游服务合同》即将在渝出台,这标志着自驾游将套上“安全带”。自驾游兴旺投诉增多
随着汽车进入家庭,自驾游正成为许多游客喜爱的出游方式。但据重庆市旅游局介绍,这种新兴旅游方式,由旅行社组织,游客自愿参加,但一直没有规范的合同保障,许多人对路况不了解、吃住无法保障、旅行社与旅游者责任划分不清等问题,也随之暴露出来。特别是在旅游旺季,有关自驾车的投诉非常集中。合同抓焦点明确权责 为此,渝中区旅游局经过调研,将在近期出台我国首份《自驾车旅游服务合同》试行文本。据介绍,该合同分“如何规避安全事故隐患”和“如何提供优质的自驾车旅游配套服务”两部分,合同约束的焦点在于明确了权责,旅行社提供代订酒店客房、景点门票等服务,车辆和驾驶安全责任即最容易出现风险的交通安全,由游客自己承担。同时,要求旅行社购买旅行社责任险和游客意外伤害险,以减少风险。(记者吴国富实习生 钟臻)(来源:重庆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