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中行网站盗走持卡人2.5万元 中行拒绝赔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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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4日16:22 胶东在线 | ||||||||||||
信报讯内蒙古呼和浩特市的胡鹏飞因为登录了中行假网站,卡里的2.5万元就莫名其妙地不见了。他要求银行赔偿其损失,但中国银行方面的人士拒绝了赔偿要求。 据中央电视台《经济信息联播》报道,原本有2万多元的卡,呼和浩特市民胡鹏飞2004年11月29日去银行ATM机上取款,发现卡里只剩38.5元。他到中国银行的营业网点打对账单后发现:事发的前一天,被取走四笔款,其中三笔在深圳那边的中行ATM机上取的,取走500
“我的卡没有丢过,没有借给别人用过,或在ATM机上取过款。”胡鹏飞按照银行建议报了案。 后来胡鹏飞打开上网记录发现,有两个网站都是中行的,而且打开界面都是差不多的,其中有一个是BankofChina,还有一个是BankoffChina,就差一个字母。 胡鹏飞把情况向银行反映,银行的相关负责人怀疑他登录网站时,密码被盗用,而且卡被犯罪分子复制,导致卡中钱被取光了。 银行方面表示,银行不是第一次碰到这样的事情,从未有过赔付的先例。中国银行内蒙古分行经办处工作人员刘先生解释,如果因为客户的原因,卡号和密码失窃的话,银行不承担赔偿责任。 对于银行的解释,胡鹏飞表示无法接受,“现在关键是我的卡一直没有丢。银行说他们没有责任,我感觉自己很无助,不知道该怎么办。” 据了解,目前呼和浩特市公安局新城分局已经受理了此案,对于胡先生存款失窃的真正原因还有待执法机关进一步调查。 清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汤欣认为,从法律上讲,有过错的行为人要承担他的行为责任,所以需要索赔的对象首先是行骗的个人。如果是黑客利用漏洞,使用户被动交出用户名密码,这时受损害的消费者有权向银行索赔。 专家表示,尽管从法理上讲,这个案子银行没有赔偿责任,但是在未来立法时,可以考虑,将目前银行一些可有可无的做法,做出强制性的规定,比如,银行必须为网站设立更明确可靠的防伪技术,让消费者很容易辨别真伪,以及设立专职人员进行网络巡视,及时防堵假冒网站等。 网络欺诈的事件近几个月呈暴发趋势。公安部经济犯罪侦察局副局长张涛说,今年上半年,我国的网络主机被用于进行各类网络欺诈的事件就有20多起,而接下来的4个月,这个数字已经迅速攀升为110起。(焦菁)责任编辑:杨胜武来源:北京娱乐信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