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接生不当致残 脑瘫婴儿家属获赔50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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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5日04:47 深圳商报 | ||||||||
【本报佛山电】(深圳商报记者段煜第通讯员陈笑尘)由于医院接生不当,佛山一名新生儿不幸成为脑瘫患者。其家长以婴儿为原告先后两次将接生医院告上法庭,成功向院方索赔近50万元。日前,其要求院方承担护理费的上诉又获胜诉。 2002年8月29日,孕妇李艳(化名)入住南海某镇医院妇产科,生下婴儿后,产妇因为难产而去世。新生儿被转至南海人民医院抢救治疗,但经过医生检查后确认,婴儿在生产时
2002年9月18日,原告向佛山市南海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接生医院赔偿。南海区法院委托佛山市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鉴定,得出的结论为一级乙等医疗事故。法院判决:医院赔偿各种费用近50万元。 作者:深圳商报记者段煜第通讯员陈笑尘 发表评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