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九台市人大代表一起维权自诉官司打三年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6日11:19 巷报 | ||||||||
闫凤林慨叹维权维 九台法院 编者按: 九台市第15届人大代表闫凤林维权快3年,历经近百次奔波后,官司还是雾里看花。在闫凤林案件的审理上,严肃的法律被个别人随意践踏。闫凤林案虽然是个案,但在这平常的案件中让人们看到“执法为民”的思想在某些人的头脑中还没有树立起来。人大代表维权尚且如此艰难,普通公民的诉讼维权之路又该如何?
一起自诉案件不开庭审理,超审期限9个月后法官竟作出裁定 原办案法官扣压案卷长达7个月,致使重审迟迟不能立案 原办案法官不走法律程序,直接要求被告妻子写欠条了结官司 原办案法官审判多个案件都曾出现争端 12月7日,九台市人大代表闫凤林站在莲花村通往九台市人民法院的路口,满脸无奈:“一起自诉官司,竟然打了3年,公民维权怎么这么难?就要开人代会了,我要在会上问问法院这是咋回事?”快3年了,闫凤林为维权往返于自家和九台市人民法院之间近百次,至今九台市人民法院对此案也没有处理结果。 立案:立案十五个月 法官不开庭便下裁定 2002年6月28日晚,闫凤林当时是莲花村一社负责人,因管理机井电闸时与村民王志学发生争执,被王打伤,在九台市中医院住院治疗18天。8月13日,九台市公安局法医鉴定闫凤林左眼外伤已构成轻伤。9月,闫凤林向九台市人民法院递交了刑事附带民事诉状。11月,还是迟迟没有开庭的消息,闫凤林此时被选举为九台市人大代表。 2003年3月26日,闫凤林终于收到九台市人民法院开庭传票,这张开庭传票他等了7个月。4月3日,闫凤林早早地来到了九台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当天,被告王志学也去了,他们在审判员顾玉俊的办公室里等着开庭。闫凤林说:“我以为当天能开庭呢,可顾玉俊没提开庭的事,说让我们先调解一下,后来因为什么原因又说不开庭了,让我们回家等通知。”王志学也证实,法院当天没开庭,后来他就回家了,也不知道为啥没开庭。 2003年4月3日到12月1日,闫凤林隔几天就去一次九台市人民法院,找审理此案的工作人员询问案件的进展情况,可从顾玉俊那儿得到的答案一直都是再等等。终于在2003年12月1日那天,闫凤林从顾玉俊处拿到了九台市人民法院(2003)九自刑字第12号刑事附带民事裁定书,这份裁定书上的日期是2003年8月16日,裁定书驳回了闫凤林对被告人王志学的起诉。 律师解读: 吉林诚元律师事务所律师刘俭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09条规定,闫凤林自诉案件应在立案后6个月内宣判,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审理期限的可以延长3个月。本案自2002年9月立案至2003年12月给当事人下达裁定书,竟长达15个月,已经超出审理期限9个月。   [1]  [2]  [3]  [下一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