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最高法院强调要进一步推进人民法庭建设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7日13:55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北京12月17日消息(记者李子顺)最高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曹建明今天在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指出:截至11月31日,全国法院已清理旧存和新增超期羁押案件868件2427人,目前尚存8件8人,到今年年底可以基本清理完超期羁押案件。各级人民法院积极建立防止超期羁押长效机制,强化人权保护意识、程序公正意识、审限意识,坚持周报制度,实行月月清,月月结,注重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产生新的超期羁押。

  据统计,1-11月,已执结案件1707591件,标的额2522亿元。已经审结的60%以上的民商事案件需要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各级人民法院要重点严惩金融、财税、证券期货等领域事关国家经济安全的严重经济犯罪,非法集资等事关群众切身利益、影响社会稳定的严重经济犯罪,生产销售伪劣商品、走私、侵犯知识产权等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以及利用国有企业改制之机侵吞国有资产的犯罪。特别要依法严惩严重经济犯罪背后国家工作人员索贿受贿、玩忽职守、滥用职权以及徇私舞弊等犯罪活动。严惩重大安全事故犯罪,依法保护好群众的生命安全。对涉及众多受害人的案件,要坚持严格依法办事与妥善处理、维护稳定相结合,对被告人和被告单位积极、主动赔偿受害人和受害单位损失的,可以酌情从轻处罚。

  各级人民法院要高度重视对三农案件的审理,维护农民和进城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要依法制止征用土地中侵害农民利益、城市拆迁中侵害居民利益的违法行为;法院不得以任何借口参与拆迁;原则上不先予执行。在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等案件的审理中,要认真落实中央有关要求,切实保护好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及时纠正企业改制中侵害职工利益的行为。建筑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还比较突出,在相关案件的审理中要加强对农民工的诉讼指导,依法解决工程建设和工商企业中侵害农民工利益的问题。依法妥善处理劳动争议案件,维护广大职工的合法劳动权益。妥善处理物业管理纠纷案件,平等保护双方合法权益,规范物业管理者行为,促进物业管理市场发育和完善。

  各级人民法院要充分认识到,在当事人自动履行率不断下降,社会诚信存在严重问题的情况下,仅仅依靠强制执行是难以从根本上解决执行难问题的。要积极主动地参与国家信用体系的建设,探索建立全国法院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并与银行、工商管理、房地产管理、边境管理等部门联网配合,形成执行威慑机制,提高自动履行率。要善于总结解决执行难的经验和方法,规范执行工作秩序。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作,加大对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要继续贯彻落实中央11号文件精神,推动建立克服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干扰的有效机制。要继续深化执行工作改革,不断完善高级法院对本辖区执行工作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体制,重点探索对本辖区执行力量统一管理的组织人事保障体制。要按照执行工作规律要求,探索建立执行实施权和裁决权两权分立、相互制约、相互协调的执行权分权运行机制。

  各级人民法院要高度重视诉讼调解工作,要把诉讼调解工作贯穿整个诉讼活动之中,按照能调则调,当判则判,判调结合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在坚持依法、自愿基本原则的前提下,尽可能多的适用调解,有的可采取公开听证等办法,增加调解的透明度,提高诉讼调解水平。要善于抓住矛盾纠纷的本质,引导当事人从宏观政策、工作大局以及切身利益出发,正确理解和妥善处理各种利益冲突,从根本上服判息诉。

  各级人民法院要妥善处理群体性诉讼案件

  一段时间以来,由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群体性诉讼案件不仅数量增加、规模扩大,而且复杂程度和审理难度加大,处理不好就可能影响社会稳定。各级人民法院在处理群体性诉讼时,要持十分慎重的态度,坚持既严格依法办事,维护好当事人的正当权益,又落实有关政策要求,耐心细致地做好宣传教育的工作,注重并着眼于化解矛盾纠纷。要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尤其要慎用警力。要进一步落实和完善四个机制:一是贯穿法院工作各个环节的社会稳定预警机制,及时发现和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二是排查调处机制,要按照属地原则定期对重点案件进行摸排调处;三是应急处置机制,要制定详细的分门别类的应急预案,确保能依法及时果断有效处置各种事件;四是责任追究机制,对没有妥善处理群体性事件造成严重后果的有关领导干部、法官等责任人,要严肃追究责任。

  各级人民法院要继续深入做好涉诉信访工作

  各级人民法院要坚持把集中处理突出问题与继续完善落实经常性信访工作机制相结合,建立健全信访形势分析制度、信访流程管理制度和重大涉诉信访案件协调制度。要继续狠抓领导责任制和分级负责、属地制度的落实,确保把矛盾解决在基层。要坚持文明受理和果断处置相结合的原则,对合法上访的要依法受理,对无理上访的要加强疏导,对确属企图利用信访制度实现非法目的的,要根据情况依法果断地予以处置。

  要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

  各级人民法院要按照不愿为、不敢为、不能为、不必为的廉政制度建设的要求,抓紧完善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反腐败体系。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重视法院领导班子的党风廉政建设。对任命干部要严格考察,严格把关,防止带病上岗、带病提职。要加大惩处力度,重点解决制约司法公正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要加强日常教育,加强经常性的考察和管理,建立监督制约制度。对有轻微司法不廉洁行为人员实行离岗学习。鼓励有条件的地区试行廉政保证金制度。

  要大力推进人民法庭建设

  目前与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正在开展的全国法院十佳人民法庭评选活动,意在进一步强调和推进人民法院基层建设。明年,最高人民法院将就加强人民法庭工作作出专门决定,并召开人民法庭工作会议。最高人民法院与国家发改委经过反复协商,决定从2005年起,用三年的时间,把未建审判业务用房的人民法庭建设起来,其中,中西部地区人民法庭的建设经费原则上由中央财政负担,征用土地、配套设施等由地方负责。

  进一步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

  《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将于明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该决定是我国历史上第一部关于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单行法律。为贯彻执行决定,更好地实行人民陪审员制度,最高人民法院已经会同司法部制定了《关于人民陪审员选任、培训、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涉及人民陪审员的选任、培训、奖惩、日常管理等有关内容。最高人民法院将制定《人民陪审员人事管理工作办法》,进一步就人民陪审员的人事管理工作提出更具操作性的意见。此外,最高人民法院还将制定《人民陪审员培训办法》及培训大纲,明确培训的程序、要求及主要内容。明年1-2月份要做好人民陪审员的预选工作,3-4月份要集中培训人民陪审员的预选人员,通过县级人大常委会任命后,确保5月1日法律生效时能统一上岗。

  以司法体制改革为契机,深入推进人民法院改革

  深入推进人民法院改革,必须把握正确的方向。一是必须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在党的领导下,在宪法和法律的框架内,对人民法院工作中不适应时代和人民要求的体制和机制进行自我完善。二是必须有利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基础,这是检验人民法院改革是否成功的首要政治标准。三是必须坚持人民代表大会这一根本政治制度不动摇。四是必须坚持立足国情,合理制定各项改革的目标和措施。五是必须坚持遵循司法工作规律,充分尊重司法工作的程序正当性、公开性、中立性和终局性等本质特征。深入推进人民法院改革,必须突出重点。要按照中央和最高人民法院的统一部署,积极行动,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中央有关改革措施的落实和司法体制改革目标的实现。要深化刑事审判方式改革,研究死刑复核权的依法统一行使。深化审判监督程序改革,充分发挥审判监督工作在依法纠正错误裁判,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司法权威方面的重要作用。完善方便人民群众诉讼的具体办法,规范巡回审理工作,继续探索简化审判程序,进一步改革和完善人民法庭工作机制。按照规范化、科学化的要求,推进诉讼收费制度改革。制定人民法院技术辅助人员管理办法。逐步理顺专门法院的管理体制。从人员组成、组织结构、议事规则等方面进一步完善审判委员会制度。来源:中国广播网责编:陆菁


 
推荐】【 小字】【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彩 信 专 题
圣诞节
圣诞和弦铃声专题
3DMM
养眼到你喷血为止
请输入歌曲/歌手名:
更多专题   更多彩信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