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水扁整顿台“监察院” 直谏者撤溜须拍马者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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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4日11:13 环球时报 | ||||||||
12月20日,陈水扁公布了备受关注的台第四届“监察委员”名单。这份名单犒劳亲信、报复异己的特点再次向台民众证明,陈水扁所谓中道、理性、做“全民总统”的宣示,只不过是用来掩盖其狭隘心胸的遮羞布罢了。 按台“宪法”规定,“监察院”是政府组织架构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职责类似于古代的谏议大夫,专门“激浊扬清、整饬吏治、维护政纪”,也就是对当局高级公务人员的工
根据台湾媒体报道,陈水扁公布的“监察院”人事名单中,“院长”由张建邦出任,“副院长”由萧新煌出任,洪昭男、叶金凤、张富美等27人出任“监察委员”。这份由吕秀莲主导推出的名单,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第一,原“监察委员”中忠于职守、敢于犯颜直谏者,统统惨遭清冼,未获提名。例如,原“监察委员”古登美先因调查“国安局”特勤中心官员盗刷死亡属下信用卡案,与执政当局结下仇怨,后又因调查陈水扁之妻吴淑贞的密友耍特权滥用公务车案,再次得罪陈水扁,因此被陈从名单中剔除。任内积极调查“拉法叶”军舰佣金案,并调查台“外交部”国际合作发展基金会而得罪当局的马以工,因调查“高铁案”而得罪陈水扁跟前红人殷琪的林秋山、林将财、柯明谋等“监察委员”,均遭到清洗。 第二,那些与执政当局关系密切、或者曾经为泛绿执政立下汗马功劳者,纷纷入围“监察院”提名名单。如被提名者洪贵参不但是民进党全代会的仲裁委员,也是“台独”色彩浓厚的“台教会”法制组召集人,更是吕秀莲控告《新新闻》案中吕的代理律师。另一被提名人尤美女亦是吕秀莲在《新新闻》案中的律师,并曾为“3·20公投”提供“合法合宪”辩护。蔡明华律师则是吕秀莲办公室前任发言人,也是现任“总统府”人权咨询委员会委员。刘永斌则曾多次发动全球客家乡亲返台声援陈水扁政府,与陈关系良好。 第三,部分入围人选具有分化在野党的意图。名单中纳入国民党本土派代表性人物、“立委”陈宏昌、洪昭男,以及问政口碑不错的叶金凤等人,颇有收编国民党中本土派人物的意味。 第四,多名被提名人缺乏应具备的基本素质。“监察委员”要激浊扬清、整饬吏治,自己必须具备3个条件:专业的学养与经验、清廉的人格与操守、不畏强权的道德勇气。然而,“监察院长”人选张建邦曾是“华隆案”的被告,陈水扁任“立委”时曾强烈要求法院拘留他。岛内媒体明言,“看不出名单中有谁符合上述条件”。 台湾第三届“监察委员”将于明年1月31日届满,第四届“监察委员”将于明年2月1日就职,所以,陈水扁希望“立法院”能尽快审查通过他所提出的名单。但就目前情况看,事情没有那么简单。“监察院”名单出炉后,台湾朝野一片哗然。国民党“立法院”党团书记长黄德福称,像古登美、马以工这样敢于直言的“监察委员”只因得罪当政者就全被封杀,日后“监察院”连拍苍蝇都没办法,“只能扇风而已”。亲民党“立法院”党团总召集人刘文雄也称,民进党是以“监察委员”名单为诱饵拉拢泛蓝“立委”,提醒蓝营小心。 不只在野党不接受,部分民进党“立委”也都骂翻了天,直说“实在太难看”。民进党“立委”沈富雄追问党团干部“难道没有比张建邦更好的人选吗”?民进党“立委”林育生则直接说,既然难脱“酬庸”意味,不如“趁早废除监察院”,以绝后患。(本报特约记者 赵正平) 相关专题:陈水扁频频抛出台独言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