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第二巨贪递交上诉状 称被栽赃要求改判无罪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8日01:36 新京报 | ||||||||
二陈在泰国的别墅,右下方为他们整容前的照片。(图片来源:信息时报)
本报讯(南方都市报记者柯鸿海)昨天下午2时40分,被称为“雌雄巨贪”的中山人陈满雄、陈秋园夫妇向广东省高院立案庭递交了上诉状,要求改判无罪。 上诉状称,一审认罪主要证据均据直接当事人案犯冯伟权的单一口供,“将他人挪用
“3亿多元是他人挪用” 针对12月23日,中山市中院对陈满雄、陈秋园夫妇一审宣判,认定他俩因与银行工作人员共同挪用公款4.2亿多元人民币,分别判处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14年的结果。在昨日向省高院递交的上诉状中,陈满雄称:“将他人挪用的3亿多元栽赃到我们头上,实在太冤枉。”陈满雄称,他并没有像一审认定的那样“挪用公款34起48笔共计人民币4.1亿余元用于赌博”,事实上他只是向中行中山分行借了7625万余元,但已全部还清。其余的近3.4亿元,大部分是中行中山分行存汇科科长冯伟权冒名签领的。 “关键证据都是单一口供” 上诉状称,“原判认定上述4亿多元国有银行资金为陈满雄挪用,其主要证据均是直接当事人案犯冯伟权的口供,其证据链上的关键环节都是孤证:单一口供。”其他重要环节也是采用赌场工作人员的单一证言。 其一,付款委托,采信案犯冯伟权的单独口供,认定陈满雄口头委托冯伟权将3亿多元支付给澳门赌场。 其二,票据交付环节采信赌场工作人员马某的单一证言,认定3亿多元票据系陈满雄夫妇交付赌场(陈满雄在票据上没有任何签名、没有任何书面交付证据)。 陈满雄称,他对3亿多元款项,事先无委托授权、事后没追认,他不知情,更没有使用这些款项。 “出国不是潜逃而是散心” 对于一审认定的陈满雄挪用公款884万元潜逃,陈满雄则诉称,他在澳门承包赌场贵宾厅,有很多人欠他的借款未还,800万港元是个小数目,他收下该款,没有更多别的考虑。更没有联想到与冯伟权的公款有什么联系。“这完全是私人债务,冤枉了我”。 陈满雄还称,“我们去外面是持有旅行签证的,指望出去散散心。”为证实自己的清白,陈满雄表示,他在中山有价值几亿元的财产,在澳门也有几千万元资产,没有必要为一点小钱外逃。如果真想潜逃,随便将资产变现,也不止800万港元。 “谁知前脚踏出国门,后脚就得知自己已被通缉。”陈满雄在上诉状中最后称,他只是个无辜的生意人。“其他人假冒我夫妇签领资金,我夫妇一概不知,请求二审法院改判我们无罪。”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