堵国资流失要先管住改制领导小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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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30日03:03 京华时报 | ||||||||
作者: 柴骥程 傅丕毅来源: 新华社 媒体最近披露的几桩国企改制腐败案件,再次引起公众对国企改制中国有资产流失问题的广泛关注。通过解剖“黄岩房产”这样的“麻雀”可以发现,代表国有资产管理方的改制领导小组成员职务犯罪问题,是造成国企改制过程中国有资产大量流失的最大闸门。
改制中常见的侵吞国有资产手法无非这么几种:买通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进行虚假评估;隐匿、转移大量资产和利润;确定价格较低的时期作为评估基准日,在评估有效期内把大笔国有资产充实到待价而沽的企业中;人为缩小外界获得改制信息的范围,或通过对交易人资格限定减少竞争者;人为将拍卖转为变卖,或者拍卖时故意分拆价值较高的整体资产。 对于上述伎俩,只要改制领导小组严格把关,都有办法识破和阻止。可是,当身兼国有资产管理者和国有企业改制决策者的改制领导小组“城门失守”,甚至成为侵吞国有资产的同伙,任何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办法、措施,都只能是欺世盗名的摆设。 浙江省检察院对今年上半年查办的78件涉案金额50万元以上的职务犯罪特大案件进行分析后发现,那些涉案金额最大、犯罪人数最多的案件,均发生在国企改制期间,涉案人员包括许多改制领导小组成员。当前社会舆论反映强烈的还有,一些地方领导干部在一些国企改制完成后,立刻投身改制企业担任重要职务,年薪上百万的不在少数。这种现象的严重程度,令人怀疑他们中有人曾为国有资产流失大开方便之门。群众把这种现象称为“腐败期权化”。 就最近陆续被揭露出来的国企改制问题而言,本着对人民负责、对历史负责的态度,也为了保证国企改制的顺利进行,政府应该对那些群众反映强烈的已改制国企来一次大规模、深层次的检查,杀他一个“回马枪”。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