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行政长官办公室主任以私人理由请辞获准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08日02:13 新京报 | ||||||||
林焕光(左) 资料图 林焕光以私人理由请辞获准 本报综合报道 香港行政长官办公室主任林焕光6日以私人理由提出辞职。特首董建华发表声明表示,经过考虑,决定接受林焕光请辞,即时生效。 董建华在6日深夜发表的声明中表示:“行政长官办公室主任林焕光今日向我提出因私
对于辞职的原因,林焕光发表声明指出:“有鉴于传媒对我私人感情生活的报道,我已于今日(1月6日)向行政长官呈辞,并获行政长官接纳,即时生效。我能够为行政长官及特区政府服务,深感荣幸。对行政长官多年以来的指导及包容,我深为感谢。并对今次辞职引致同事工作上的不便,深表歉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