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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行政长官办公室主任以私人理由请辞获准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08日02:13 新京报
香港行政长官办公室主任以私人理由请辞获准

林焕光(左) 资料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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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焕光以私人理由请辞获准

  本报综合报道 香港行政长官办公室主任林焕光6日以私人理由提出辞职。特首董建华发表声明表示,经过考虑,决定接受林焕光请辞,即时生效。

  董建华在6日深夜发表的声明中表示:“行政长官办公室主任林焕光今日向我提出因私
人理由辞去行政长官办公室主任的职务。经过考虑后,我决定接受他的请辞,即时生效。我非常感谢林焕光先生为特区政府作出的贡献。”

  对于辞职的原因,林焕光发表声明指出:“有鉴于传媒对我私人感情生活的报道,我已于今日(1月6日)向行政长官呈辞,并获行政长官接纳,即时生效。我能够为行政长官及特区政府服务,深感荣幸。对行政长官多年以来的指导及包容,我深为感谢。并对今次辞职引致同事工作上的不便,深表歉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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