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分析:严刑不能遏制中国男女性别比例失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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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08日17:27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6日,中国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张维庆在介绍2005年中国人口工作重点时透露,政府有意通过修改刑法来遏制人为因素造成的中国新生儿出生性别比持续失衡问题(1月7日《新京报》消息)。 对此,我的观点是:法律只能治标不能治本,要根除性别比失衡,关键靠铲除滋生这种现象的土壤,而不是严刑峻法。
性别比为何上升,与我国社会的男孩偏好有着密切的关系。性别偏好并非一成不变,《长恨歌》中一句“遂令天下父母心,不重生男重生女”,就明确地告诉我们社会与人们生育观念之间的关系,并且男孩偏好也不是永恒的。我国现代的男孩偏好,与我国现代的社会保障制度不完善有着密切的关系,家庭依然是广大农村地区老人的主要依靠,“养儿防老”的思想仍然有着现实的土壤。 此外,我们一些计划生育政策其实也在强化着人们的男孩偏好的心理,比如农村地区头胎是女孩的,可以生二胎,这样政策的潜台词,就是:男孩好,有一个就够了,女孩不算数,还要生。这就有了对于农耕时代的“养儿防老”思想变相承认之嫌,其政策推行过程,也是社会上男孩偏好不断被强化的过程。 从严刑遏制性比失衡,我想到反腐败。在我国,腐败刑罚最高可判死刑,不可谓不严。但是腐败还是前“腐”后继,为何?这就是在社会中腐败土壤没有铲除,权力运行不够公开、透明,此情此景下,再严厉的刑罚,也不过是扬汤止沸。因此,我国注重从制度上防腐。同理,对于性别失衡,我们更要注重的是铲除男孩偏好的土壤,健全社会保障体制。 相关专题:13亿人口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