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三部委争抢反垄断法立法主导权致使其出台受阻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1日05:18 北京晨报

  国家发改委在近日发布的经济研究报告中把推动《反垄断法》出台看成今年的重点工作。这已经是第三个高调支持《反垄断法》的国家部委。此前已有国家工商总局和商务部“问津”《反垄断法》。

  从2004年开始,这部被看作市场经济重要指标的法律加快了立法进程。但北京大学经济法研究所所长盛杰民教授对此却并不感到乐观,他说:“《反垄断法》今年出台希望不大
。”一方面,最早的全国人大审批也要等到6月;另一方面,独立的主管机构仍然缺位。

  三大部委先后介入

  三大部委的努力使《反垄断法》的出台面临一种矛盾的处境,一方面是大量的宣传、关注和推动,另一方面却仍然缺少明确的牵头机构。

  去年6月,在盛杰民教授的报告《警惕跨国公司在华限制性竞争行为》推出之后,国家工商总局迅速出台《在华跨国公司限制竞争行为表现及对策》,这部主要针对外企垄断问题的规定马上引起微软、柯达等公司的强烈反应,在一个月时间里掀起业界、学界关于《反垄断法》的大讨论。

  接下来的10月,商务部又很快拿出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送审稿)》,并成立反垄断调查办公室,开展市场秩序的调查。

  而一向关注这部法律的国家发改委也坚持对这部法律的推动,在去年年末发布的权威报告《当前经济形势及2005年的政策取向》中,国家发改委呼吁“尽快制定和出台《反垄断法》,从依法管理、提高信息透明度和价格监管等方面加强对垄断行业的管理”。

  谁来牵头难以界定

  据了解,《反垄断法》是中国八届、九届全国人大立法规划确定的立法项目,10年前,已经在原国家经贸委、国家工商总局起草下形成了法律草案。

  此后,随着国家经贸委分为发改委和商务部,《反垄断法》就一直没有一个明确的牵头单位,出现三家相争的局面。

  在盛杰民教授看来,国家发改委在大型项目招投标和国家宏观政策把握方面具有优势,而在企业、市场和行业管理方面,国家工商总局和商务部却有更多的经验,要在三个部委中确定一个《反垄断法》的主管机构的确存在困难。

  商务部认为,《反垄断法》的推出需要法定机构和法定程序,这个机构要保证独立行使职权和严格统一执法。

  但目前我国虽然已经有了该法律的草案,这个独立的管理机构却一直没有确定,这正是出台《反垄断法》的瓶颈所在。

  最好成立独立机构

  虽然商务部的反垄断调查办公室已经开始进行这方面的工作,但盛杰民教授却认为这还不够,“《反垄断法》的法定管理机构需要大量具有专业知识的法学家、经济学家和政府官员共同构建,甚至还需要一个专门的法院”。

  也有学者提出,《反垄断法》的执行最好成立一个不隶属于三大部委的独立机构。

  从国外的经验来看,在机构设置上,有的国家由一个机关作为反垄断执法机构,如日本公正交易委员会,韩国公平交易委员会等;有的国家则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机关作为反垄断执法机关,如美国司法部和联邦贸易委员会,德国联邦经济部和卡特尔局。

  在隶属关系上,有的机关隶属于国会或内阁总理大臣;有的则是纯行政机关,隶属于经济部长和商业部长。

  尽管各国机构设置各不相同,但都具有强有力的执法手段,独立且不受其他部门的干预。这也是我国在建立“反垄断机构”时需要借鉴的经验。 实习记者 张黎明

  相关新闻
    新京报:反垄断法首先要反行政垄断  2004-11-3

    行政垄断从根本上不是法律问题,只有深化改革,转变政府职能才能根除,这样的观点是偏颇的。其实,政府改革与法制推进密不可分...[全文]

    商务部成立反垄断调查办公室 反垄断法列入计划  2004-9-21

    商务部条法司设立了非常设机构--商务部反垄断调查办公室,具体承担反垄断立法及相关调查等工作。目前,有关反垄断法(送审稿)已经上报国务院审议...[全文]



 【评论】【推荐】【 】【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彩 信 专 题
新酷铃选
最新最HOT铃声推荐
棋魂
千年棋魂藤原佐为
请输入歌曲/歌手名:
更多专题   更多彩信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