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改区中考实行监督申诉责任追究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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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2日09:21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 ||||||||
本报讯(记者刘振)记者昨日从省教育厅获悉,为推进我省课改实验区初中毕业学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制度改革,切实加强对课改区中考工作的监督和监控力度,教育厅日前制定《课改实验区初中毕业学业考试与高中招生监督、申诉、责任追究制度》,以保障中考工作顺利进行。 该制度要求中考过程中,通过多种方式和手段监督、检查课改区初中毕业学业考试与
接受监督的主要内容包括:参与命题、审题、阅卷、综合素质评价、招生录取的有关人员的选拔、任用情况;中考过程中学校和有关工作人员的工作执行情况;中考过程中违规违纪及申诉事件的处理情况。学生、家长、教师和其他社会人士对中考过程中可能危害公平、公开、公正的现象和行为,可通过有关部门公示的举报电话向实验区教育局纪工委举报或申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