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七千多家高危企业仅四十五家有安全证(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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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2日12:06 四川新闻网 | ||||||||
![]() ![]() 省安监局给合格企业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 本网独家获得的最新消息:四川新闻网记者1月11日从省安监局主办的“四川省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首发仪式”上获悉,截止2003年12月31日,四川全省共有“高危”企业7253家,但到2005年1月仅有142家企业向安监局提出了《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经审查后仅有45家企业合格,并取得了《安全生产许可证》。另据统计,截至到2004年11月,四川去年总共发生特大事故11件,死亡220人。死亡人数比2003年增加163人。
四川省安监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截止2003年12月31日,四川全省共有持采矿许可证的非煤矿山企业6118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990家、烟花爆竹生产企业145家。但目前,上述三个行业只有142家企业向省安监局提出了《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经审查后仅45家企业取得了《安全生产许可证》。 该负责人同时向记者透露说,目前,四川省安监局正在郫县举办四川省非煤矿山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培训。该培训从2005年1月5日开始到25日结束,一共分3期培训班,是新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前的最后一次集中培训。此次集中培训后,两年内不会再办类似培训,除非是新企业。该负责人说,本来计划是要在2005年1月13日前完成审查颁证工作的,但由于前期工作量实在太大,故而延期。但今年6月30日是最后期限了,如果在限期内再有不能整改合格并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高危”企业,我们只能勒令其停产。该负责人说,在最后期限到来之前,企业可以边申办许可证边生产。 当记者问及对于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而仍继续生产的相关企业将受到何种处罚时,该负责人表示,省安监局将依据有关规定,没收其违法所得,并给予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如果企业在受到罚款后仍然非法生产,省安监局将依法提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予以关闭。四川新闻网实习记者 姚朔昂 声明:转载本稿必须得到四川新闻网口头授权(包括已经签订转载协议的合作单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