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高院宣布去年纠正十一起减刑错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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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4日00:01 四川新闻网 | ||||||||||||
1月13日上午,四川省高院在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四川省减刑、假释工作相关情况时说,四川省法院将进一步加强针对性,对犯罪时的未成年罪犯等5类人适度放宽减刑幅度和假释条件。与此同时省高院有关人士透露,在去年的减刑和假释工作专项大检查中,四川省法院一共发现并纠正了11起减刑错案。 据介绍,减刑和假释是我国的重要刑罚执行制度。四川省高院副院长邓修明在通报
另据四川省高院有关人士透露,2004年9月,凉山监狱原副监狱长宋善哲为罪犯违法减刑一案,已在攀枝花市东区法院一审判决。宋善哲已因犯徇私舞弊减刑罪、受贿罪被判刑5年半。 经有关部门查明,2002年8月,在凉山监狱服刑的犯人杨福明送给宋善哲一万元,宋善哲收钱后伙同他人捏造了“杨福明引进种植香茅草项目,创产值10余万元,创效益2万余元”的虚假事实,并以此为杨福明记功二次。除此之外,宋善哲还积极参与为杨福明伪造另一份“立功”材料,最终使杨福明获得两年减刑。 高法 四川新闻网记者 苏俊 声明:转载本稿必须得到四川新闻网口头授权(包括已经签订转载协议的合作单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