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中国“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相对平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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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4日21:17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1月14日电(记者陈菲沈路涛)2004年全国道路交通事故4项指标全面下降,表明去年全国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相对平稳,大部分地区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上升势头得到初步遏制。 公安部交管部门负责人介绍,2004年全国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567753起,比上年下降14.9%;造成99217人死亡,比上年下降4.9%;451810人受伤,比上年下降8.6%;直接财产
交管部门负责人表示,2004年万车死亡率从10.8下降到9.2,首次进入个位数,达到历史上的最低点。在机动车保有量、客运量、旅客周转量均上升10%以上,货运量上升5.6%的情况下,实现了继2003年后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再次减少5000余人。有2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同比减少,其中,山东、广东、河南、四川、浙江、江苏、辽宁、湖北、河北、贵州、天津和重庆12省(市)死亡人数减少超过100人。交管部门负责人解释说,按照2004年5月1日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后口径统计,“意外”事故,乡村道路、单位道路、小区道路等路外事故被纳入统计,全国道路交通事故有3项指标下降,1项指标也就是死亡人数有所上升。(完)(责任编辑:罗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