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发布防腐败纲要 权力运行必须加强制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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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7日02:35 新京报 | ||||||||
中共中央向全国各单位印发建立健全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 综合新华社1月16日电 中共中央印发了《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及通知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中央各部委,国家机关各部委党组(党委),解放军各总部、各大单位党委,各人民团体党组。希望认真贯彻执行。
通知指出,《实施纲要》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各级党委和政府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贯彻《实施纲要》的重要意义,把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认真组织实施。要结合实际制定贯彻落实《实施纲要》的意见和办法。各地区各部门对贯彻执行《实施纲要》的意见和建议,请及时报告中央。 《实施纲要》指出,要完善对违纪违法行为的惩处制度。抓紧制定《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国家行政机关公务员行政处分条例》的配套规定和党纪政纪处分的相关制度,制定和完善对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的责任追究办法。探索和完善辞职、辞退、免职、降职、降薪、任职限制等有关制度规定。完善违纪违法财物没收追缴责令退赔的规定。建立执法合作、司法协助、人员遣返、涉案资金返还等方面的反腐败国际合作机制。 《实施纲要》指出,完善反腐败领导体制、工作机制。 抓紧制定纪委协助党委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的规定。制定《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的实施办法。 改革和完善纪检监察体制和工作机制。 《实施纲要》指出,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确保权力正确行使。加强对领导机关、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的监督。凡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作出决定。检查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述职述廉、民主评议、谈话诫勉、回复组织函询等制度的执行情况。切实加强巡视工作,健全机构,增强力量,综合运用巡视成果。全面实行纪检监察机关对派驻机构的统一管理,加强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经常性监督。 相关专题:《党内监督条例》出台 反腐进入新阶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