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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政协会议首日两项建议直指政务改革之弊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9日03:41 人民网-江南时报

  本报记者 黄勇

  江苏省政协九届三次会议开幕首日,政协委员们踊跃递交提案,截至昨天17时25分,提案组共收到提案318件。委员们向大会递交了精心准备的提案。细心查看提案,亮点不断,其中有两项建议直指政府部门政务改革所存在的问题。

  有机关利用信息垄断牟取“部门利益”

  利用信息垄断牟取“部门利益”

  “政务公开”在各级政府也喊了多年,但真正实施起来却“随心所欲”,公开的内容不完整,不及时,公开的形式陈旧、僵化;蜂拥而上的各级政府网站多为“形象工程”;长期以来政府部门掌握社会信息资源80%的有价值的信息,并未进入市场进行流动,产生增值效应,数千个数据库大多还是“死库”,甚至有的政府部门据公共信息为己有,人为设置信息孤岛,以求利用信息垄断牟取“部门利益”。

  这是民进江苏省委此次一份提案中的内容。这份提案一针见血地指出,现行的政府结构和整个行政管理体制根植于一个传统的计划经济社会,尽管各级地方政府千方百计推进行政改革、机构改革,大幅度削减行政许可收费,创建学习型政府、服务型政府,但主要是以提高效率为目的而未触及体制转轨。

  “全省一些地方政府还在管着许多不该管的事务,特别是在一些该减未减反而呈现扩大趋势的行政权力背后隐藏着政府部门的自身利益———‘部门利益’,加之民主监督和对行政权力制约的缺位,就必然导致一定程度的国家权力部门化,部门权力利益集团化。在利益的主导下政府职能转变只能是一句空话。”

  行政体制转轨要以“阳光”施政为基点

  “究其原因,固然是多方面的,但至少有一点毋庸置疑,政府在做什么事,社会需要政府做什么并不明了,缺乏透明。”该提案称,行政体制转轨,要以公共权力公开运行、“阳光”施政为基点。江苏是经济大省、经济强省,经济改革的步伐较快,并且取得了很大成功。而在各级地方政府行政管理体制转轨上发展不平衡,尤其在规范“政务公开”上力度不一,一些方面已表现出滞后于经济发展。如何保持良好的经济与社会发展势头,加快实现“两个率先”进程,消除因政府改革的滞后带来的经济发展瓶颈至关重要。

  加快推行“阳光工程”根除“小金库”

  1、从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更新执政观念,提升执政理念教育入手,提高对加快推进“政务公开”规范化建设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突破传统的政务公开重形式轻内涵,注重政绩轻视基础的思维理念,从江苏实际出发,大胆实践,积极探索各级地方政府在体制转轨中规范权力运行,建设“阳光政府”的途径、办法,在全国率先实现从政府主导型经济向市场主导型经济转变,从优先经济目标向优先社会目标转变,从审批型经济向服务型经济转变,从行政控制型体制向依法行政型体制转变,适应江苏经济快速发展的需要。

  2、以政务信息公开为先导,尽快制定并实施全省各级地方政府政务信息公开的规定,明确政务信息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省级政府机关应率先编制公开政务信息目录,明确除政府机关网站外的政府公开信息查阅中心,方便公众查阅、获取所需政府信息。拓宽公开渠道,建立和规范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领导接待日制度等面向社会公开的基本工作制度和操作规程。建立政府工作人员“政务公开”不作为、失职行为问责机制。将各级政府网站信息发布情况列入年度“万人评议”政府机关内容中。

  3、加快推行机关工作人员收入的“阳光工程”,从根本上清除政府部门“小金库”生存的土壤。

  4、加强对政府行为的社会监督,扩大社会参与决策和监督的领域。建立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重大决策在决策过程中要进行合法性论证,不仅要有可行性研究,也要做不可行性研究。健全决策跟踪反馈和责任追究制度。

  5、推进政府改革,建设“阳光”政府,通过加大对《行政许可法》实施的社会监督;通过人大加快建立对政府行为约束作用的具体实施条例的制定以保障和促进政府行政体制的转轨。

  地区间行政许可事项数量悬殊惊人

  清理行政许可事项本是政府转变职能,建设服务型政府的一项力举。然而江苏全省竟出现了地区间公布的行政许可事项数量悬殊的奇怪现象。

  行政许可事项数量最多差一百多项

  江苏省政府于2004年6月公布了省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共524项。之后,各市、县(市、区)政府也陆续将本级政府及所属部门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予以公布。各地大都已将本级政府及其部门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予以公布,但数量最多的市比最少的市竟然多出一百多项。

  民建江苏省委提出,根据《行政许可法》第十四条、十五条规定,能够设定行政许可的最低位次的规范性文件是省级政府的规章。这意味着,除个别有立法权的城市外,其它城市所实施的行政许可只能同源而出,不可能有“地方产品”,因而各市实施行政许可项目的数量应是基本相同,甚至是完全相同的。

  部分政府官员随意行政是主要原因

  “为了少,除了对一些应该公布的事项不予公布,更好的办法就是合并。把一些认为是内容相近的、同一主体所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合并,把几项各自独立的行政许可事项合并为一项,以此使数字变少,达到比别的地区少的目的。”民建江苏省委调查后指出,一些政府官员行政行为的随意性,对行政许可的公开性认识不够,是造成地区间公布的行政许可事项数量悬殊的主要原因。

  民建江苏省委认为,部分地区官员依法行政观念淡漠,行政许可的程序应当公开、透明,行政许可的实施也应当是公开的、透明的和可预测的。行政许可的实施公开包括行政许可实施主体要公开,行政许可的事项要公开,行政许可实施的条件要公开等等。而这个公开必须是明确的、清清楚楚的、一目了然的,而不应是遮遮掩掩、模模糊糊、做做样子的。由于乱合并行政许可事项,一些公示就很难进行,不仅没有提升政府的形象,且侵犯了公众的知情权,还可能直接影响行政许可行政行为的效力。把一些本不该取消的审批事项改革掉了。此外,一些官员还混淆行政许可与行政审批概念,以行政审批掩盖擅自设定行政许可行为,规避《行政许可法》的约束。

  应对全省行政许可事项进行审核

  为此,民建江苏省委建议:第一,由省政府组织监察、法制等部门对各地已公布的行政许可事项进行审核、检查,并督促采取相应补救措施,完善报送、备案、抽查等管理机制。

  第二,在前一阶段组织对《行政许可法》知识学习培训的基础上,继续下大力气、花大工夫,扎扎实实而不是走过场地开展学习、培训,要下决心解决各级政府及其部门的领导干部真正掌握《行政许可法》的问题。

  第三,严肃法纪、严格制度。《行政许可法》对违反其规定的行为,专门规定了法律责任,各级政府也制定了一些配套制度,应在落实和执行上下工夫。而且,要抓紧、抓早,万不可再等到问题成灾,再陷入法不责众、法难治众的困境。

  《江南时报》 (2005年01月19日 第十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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