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04年查处106宗腐败大案 7名厅级干部落马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20日00:56 东方新报 | ||||||||
新报讯(记者朱浪)2004年,长沙一批大案要案被查处,全年共查处涉嫌犯罪金额在贪污贿赂5万元、挪用公款10万元以上的大案106件。昨日,长沙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罗宗祥代表长沙市人民检察院向长沙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汇报指出,今年将重点查办重大工程项目建设、金融、土地管理领域中的职务犯罪案件以及国有企业重组改制、破产和经营活动中贪污、挪用、私分国有资产的犯罪案件,尤其是大案要案。
去年,长沙在重大案件的查处上取得了新的进展, 查处渎职、侵权重特大案件5件,要案4件。湖南省工商银行原行长王金贤涉嫌受贿169万余元、原副行长王文敏涉嫌受贿38万余元等一批案件被依法查处。 同时,在查办重点部门、重点领域案件方面也取得新成果。共查处发生在党政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和经济管理部门的案件45件;查处发生在重点部门、重点领域的案件61件。长沙市国土资源局原副局长喻和平,在担任长沙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期间,涉嫌受贿人民币9万元、美金2万元;浏阳市环保局局长袁念收等7人贪污、受贿140余万元;望城县工商局高塘岭工商所所长杨铁坤等人在执法过程中非法拘禁当事人等一批案件被依法查处。 7名厅级干部落马 昨日,记者从长沙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获悉,去年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审理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徇私枉法等职务犯罪案件31件,判处罪犯41人。对湖南省政府原副秘书长王道生,湖南省工商银行原行长王金贤、原副行长王文敏,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原副总经理李会刚等7名厅级干部职务犯罪案件,依法进行了审理和判决,推动了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 据悉,长沙市中院去年全年共审结刑事案件6039件(含减刑、假释案件5515件),判处罪犯687人,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至死刑的216人。 新报记者 朱浪 相关专题:《党内监督条例》出台 反腐进入新阶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