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大平矿难责任人被处理 河南省副省长史济春受处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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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20日10:57 CCTV《第一时间》 | ||||||||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昨天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严肃处理河南郑煤集团大平煤矿“10·20”特大瓦斯爆炸事故 的相关责任人,决定给予对事故发生负有领导责任的河南省副省长史济春行政警告处分。 去年10月20号,河南省郑煤集团公司大平煤矿发生一起煤与瓦斯突出引发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造成148人 死亡。事故发生后,国务院立即派出调查组,并聘请专家协助调查
为了严肃法纪、政纪,教育干部,对国家和人民负责,会议经过讨论,决定给予对事故发生负有领导责任的河南省人 民政府副省长史济春行政警告处分,同意对事故涉及的其他23名责任人做出处理。其中移交司法机关处理5人,给予党纪、 政纪处分及组织处理18人。 处理编后 另外,这次会议还要求,要抓紧调查陕西铜川矿务局陈家山媒矿“11·28”瓦斯爆炸事故的原因,对有关责任人 做出严肃处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