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梅州供电局原局长遭劫杀案主犯被执行枪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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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21日10:49 南方都市报 | ||||||||
本报讯 (记者谭林 通讯员李志金 黄云华 黄永松)前天上午,梅州市中级法院受省高院委托在梅城召开宣判执行大会,依法对抢劫杀害梅州市供电局原局长陈金荣(本报曾作报道)的罪犯进行二审宣判,主犯魏茂超被判死刑,武元庆被判处无期徒刑。宣判后,魏茂超被押赴刑场执行枪决。 据介绍,去年2月24日20时许,魏茂超、武元庆伙同武超(另案处理)骑乘一辆摩托车窜
去年5月13日,梅州市中级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魏茂超被判死刑,武元庆被判无期徒刑。一审宣判后,魏茂超不服判决,提出上诉。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授权,核准对魏茂超执行死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