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中巴爆炸案侦破揭秘:百余民警排查锁真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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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27日12:45 都市消费晨报 | ||||||||
新疆奎屯中巴车爆炸案告破 奎屯紧急抢救汽车爆炸伤者 新闻提示:1月20日,发生在312国道与217国道交叉立交桥上震惊国内外的特大中巴车爆炸案,经过77个小时的艰苦奋战,在新疆自治区公安厅的统一指挥下,在克拉玛依、奎屯、乌苏三地警方的共同努力下成功告破。犯罪嫌疑人白青华已在爆炸中死亡。 目前遇难人员的身份已经确定,受伤人员已经脱离危险,正在奎屯医院和独山子医院接受治疗。
昨天,北疆新闻中心记者采访三地警方,了解到此案的侦破过程。 百余民警昼夜排查锁定凶嫌摸查中巴 1月20日13时5分左右,自治区高管局奎屯管理处分别向克拉玛依市公安局和奎屯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报警:在312国道与217国道交叉立交桥上,一辆中巴车发生爆炸。 案发后,克拉玛依市公安局独山子分局民警迅速赶到封锁了现场;随后,奎屯市公安局局长江军率人赶到现场,并紧急调集50余名民警迅速控制现场,抢救伤员、寻找幸存者并了解有关情况。 克拉玛依市委市政府立即指挥公安部门,抽调50位精干警力,由市公安局局长崔树林带队奔赴现场。 同时,案情迅速传递到向自治区公安厅。 在现场,江军局长安排各小组分别向幸存者和已送往医院抢救的伤者,及汽车始发站了解中巴车和乘客换乘情况。 很快,被炸中巴车的情况被摸清,这是一辆华西牌19座客车,从独山子出发时间约为12时45分,开往乌苏,车上有乘客18人。事发后,共有11人遇难,包括司机王某在内的7人幸存。车体全部炸毁。 可疑男子 16时许,自治区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柳耀华亲自带领厅刑侦等部门人员赶到现场,并迅速召开紧急会议,成立了专案组。专案组组长由克拉玛依市公安局局长崔树林担任。 奎屯市公安局承担围绕中心现场对312国道两侧的排查任务。同时,乌苏、克拉玛依等地的警力分头展开侦破工作。伊犁州党委常委、公安局长王明山指派副局长李康也带领刑侦技术人员赶赴现场,协助指导破案。 19时许,侦查员了解到:案发前,有一男一女声称要去独山子驾校,在距发案现场七八百米处的一检查站下车;随后,当车辆行驶至案发现场立交桥下时,有一着深蓝色中长大衣,肩挎一黑色帆布包的40岁左右的男子上车,在该男子上车两三分钟后,中巴车发生爆炸。 找到导线 根据这一线索,百余名民警冒着零下20多摄氏度的严寒,忍饥挨饿再次沿现场向四周辐射进行地毯式昼夜排查,调查在立交桥下上车的可疑男子的情况。 民警在调查中得知,一家叫鲁疆全胜福旅社2004年3月入住一位操四川口音的男子,该男子自称姓白,40余岁,浓眉,深眼窝,身高在1.65至1.70米之间,平时很少说话,每月按时支付房租,但从不过多暴露个人身份,因旅社2004年6月维修,该男子又换住到红玫瑰旅社,10月份鲁疆全胜福旅社维修完毕,该男子又搬回来住,一直到2005年1月20日10时离开旅社。 经进一步详细调查,该男子与最后一个上车男子体貌特征极为相似。公安人员抓住这一线索紧追不放,迅速调查了解该男子的情况。 当天,又有群众反映:该男子有一个带密码锁的皮箱和提包。 侦察员们当即对这两个旅社进行勘察,在该男子住房内找到一片指甲大的包炸药用的蜡纸和一根3厘米长的红色导线。 全案告破 21日凌晨2时许,公安部专家组一行6人也赶到现场指导破案。凌晨5时许,在鲁疆全胜福旅社的13号客房内发现一灰色皮箱,经多名见过此箱的人辨认,确定为该男子所有。 对皮箱进行排爆处理并开启后,发现箱内有电雷管脚线27组、身份证一张、望远镜一个、手电筒一个、字条一张。 身份证为白青华,男,汉,1955年10月8日出生,住址在四川省,字条上书写有“桥上的车是我炸的”等内容。 皮箱的发现,使案件的侦破取得重大突破,案件初步被确定为自杀式报复性案件。20日离开鲁疆全胜福旅社的白青华为被列为重大犯罪嫌疑人。 根据专案组安排,警方迅速调动警力对白青华的基本情况进行查证。同时,技术人员继续对现场进行认真仔细勘察,不放过任何一个细小物品,在现场提取检材。 1月21日至22日,奎屯市公安局出动了30余名民警,清查旅社、饭店、电话亭、民居等120余家,调查走访790余人,行程3000余公里,终于查清了白青华的基本情况。 1月23日,经专家组鉴定,鲁疆全胜福旅社所留字条为白青华所写。 23日18时许,公安部的鉴定认定现场中心炸点的尸块为白青华。至此,这起爆炸案认定为白青华所为,全案告破。 这起影响极其恶劣、震惊国内外的特大爆炸案从发案到破案仅用了77个小时。来源:天山网-都市消费晨报;文/刘笑天、孙虹杰、郭峻岭、郭雪梅 相关专题:新疆发生中巴车爆炸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