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湖州全面完成乡镇农电体制改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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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27日17:23 中国电力新闻网 | ||||||||
本网讯经过5年的努力,截止2004年11月底,浙江湖州电力局全面完成湖州市乡镇农电体制改革工作,迈出了 深化农电体制改革的坚实一步。 本次农电体制改革,按照国务院的指示精神,以电力为农民、为农村经济、为农业生产服务为宗旨,以实现降低农村 电价、减轻农民负担和开拓农村电力市场为目标。在“两改一同价”实施初期,省电力公司确定了“先改造,再改革”的总体 战略部署。正是这一战
2002年2月,作为全省改革试点之一的该局市区供电公司结合该地用电量、电网设备、用户数、地形系数及乡镇 行政区划,进行认真、细致的测算,确定了设立供电营业所的原则、数量和人员定额,在此基础上,撤消原有的6个供电所, 新设立12个供电营业所(11个农电分站)。随后以考核制度与标准并轨为着力点,实施了一体化管理。实现了安全、生产 、用电工作与主业同布置、同检查、同考核的工作要求。 2003年5月下旬,该局市区供电公司进行了乡镇农电体制改革的实质性操作,撤消了所有的农电分站和乡镇农电 站,对原农电站的已退休电管员和137名在职电管员以及912名村电工进行了妥善处理;正式成立了12个供电营业所和 43个由相应供电营业所管辖的驻点电工班,并以代理制用工的形式重新招聘了110名电管员和626名农村电工充实到各 供电营业所和电工班。 改革工作结束后,新使用的电管员、农村电工均实行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代理的用工形式,由代理机构实行劳动和社 会保障事务代理。该公司与代理机构签订(电管员、农村电工)劳务用工协议,确定代理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明确代 理期限。由代理机构与新使用电管员签订不超过代理期限的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并发放工资,建立社会保险个人账户, 并代扣代缴个人支付部分的相关保险费用。由代理机构与新使用农村电工签订不超过代理期限的聘用协议,发放工资和医疗包 干费和养老补贴费。该公司按《电管员、农村电工管理办法》负责电管员、农村电工的日常工作管理、工作岗位和生产任务安 排、业务技能培训考核和安全教育,负责按规定发放电管员、农村电工的个人工具和劳动保护用品,负责报销工作安排发生的 差旅费;同时负责对电管员、农村电工进行定期工作考核和年度工作情况的评审。上岗工作前,该公司与安排上岗的电管员、 农村电工签订岗位责任书,明确有关工作纪律、规章制度和安全要求。新使用的电管员、农村电工由代理机构根据其岗位责任 轻重、劳动强度、技术熟练程度和工作业绩确定其报酬。 该局市区供电公司试点的成功,为该局农电体制改革的全面铺开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提供了有效的经验。该局德清县 、安吉县、长兴县供电局农电体制改革工作虽然在本地区起步较晚,但都在年内完成了农电体制改革工作。如该局德清供电局 体改方案省公司于2004年9月17日正式批复,于11月1日开始实施,12月初完成改革方案。能在短短的一个月中, 完成电管员的合同解除、补偿金兑现、岗前培训、重新聘用,并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和岗位责任书;完成原有村电工的返村工作 、岗前培训和招聘考试和资产移交及财务并帐工作,除了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之外,还是得益于试点的成功经验。目前,湖州 电力局的整个乡镇农电体制改革工作已全面完成,达到了省电力公司提出的队伍稳定、工作稳定和社会稳定的“三稳定”要求 。 农电体制改革的完成,不仅实现了全面同网同价,还进一步统一了服务流程和标准,农村客户全部纳入95598客 户服务体系,现场业务的办理均按城市标准处理。60万余户农村客户已全部纳入全省统一的用电营销系统管理;实现了对农 村低压电网实行统一管理,统一核算和抄表、收费、管理、服务到农户的一体化管理的目标。目前,该局正在社会保障、薪酬 制度及社团建设等方面作进一步探索完善,以巩固“两改一同价”的成果。(汤旭东 严建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