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可在狱内刷卡购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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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29日13:34 法制晚报 | ||||||||
家属可到社会银行为其存款罪犯被调换监狱后可持原卡消费平时卡由罪犯保存 目前该卡仅在未成年犯管教所和北京市监狱试行今年将在全市各监狱推广 本报讯(记者赵暖芷)市民已习惯在超市买完东西后到收银台刷卡付账,如今在大墙内超市采购的罪犯们,也能“享 受”到这种便利了。
今天上午,记者在北京市未成年犯管教所的狱内超市里看到,一些忙着在春节前采购“好吃的”的未成年犯,挑好东 西后,自己拿着银行卡在超市收银台前刷卡结账。而旁边的自动查询系统,可当场对结算账目进行核对,并查询余额。 记者从市监狱局了解到,由于罪犯不能直接接触钱款,以前家属送来的零用钱都由监狱做账保管,罪犯在狱内消费后 从账上扣钱。为了使罪犯个人账目更加透明,前不久,市监狱局与某银行北京市分行等部门合作,尝试为罪犯们办理了个人银 行卡,并在狱内超市配置了收银系统,罪犯持卡可以在超市自由选择、自主消费、现场结算、当场查对账目和余额。平时,银 行卡就由罪犯自己保存,这样既可以保证他们不接触钱款,又可以及时了解自己的账目。 据悉,目前罪犯消费卡仅在未成年犯管教所和北京市监狱试行,今年将在全市各监狱推广。罪犯使用消费卡后,不但 方便家属直接到社会银行直接为其存款,而且在罪犯调换监狱时,监狱也不用再做转账,罪犯持卡可在任何一个监狱消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