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海事法院半天裁决珠江口特大燃油泄漏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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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01日02:08 信息时报 | ||||||||
时报讯 (记者魏黎明 通讯员穗仁宣) 一起惊人的海洋污染事故之后,当事船只正要离开我国领海时被广州市海事法院追回,从而将有关事项纳入正常的法律轨道。昨天,广州海事法院院长金正佳向市人大常委会作工作报告时透露了这一情况。 离开领海前追回当事船
据介绍,去年12月7日,巴拿马籍“现代促进”轮与德国籍“MSC伊伦娜”轮在珠江口海域发生碰撞,“MSC伊伦娜”轮船体破损并泄漏大量燃油,造成我国建国以来最大的海洋污染事故。事故发生后,广州海事法院对事态发展高度关注。12月15日进入司法程序后,该院首先扣押了“现代促进”轮。正准备实施扣押“MSC伊伦娜”轮时,该轮已办理了离港手续随时可能离开。 在这一情况下,该院连夜赶制司法文书,火速赶到深圳蛇口港,乘拖轮快速航行6个小时赶到珠江口锚地,就在“MSC伊伦娜”轮驶出我国领海之前扣押了该轮。扣押船舶对当事人产生了巨大压力,双方当事人按照广州海事法院的裁定,相互提供了总额为2400万美元的可靠担保。 半天裁定赢得国际信誉 去年12月20日下午,两艘肇事船舶的代理律师在相互接受对方担保后,同时向广州海事法院立案庭提交了解除扣押船舶的申请书。他们还约定,因两轮碰撞引起的一切索赔和纠纷将随后提交该院审理。广州海事法院准予双方申请,于半天之内裁定并执行放船。公正高效的行动赢得了外国当事人对中国司法的信心。现在,因该事故引起的一系列索赔纠纷已陆续诉至广州海事法院。 据金正佳介绍,该院去年全年收案1097宗,收案标的总额约为23.3亿元,结案899宗,结案率82%。去年海事案件的新特点是案件标的大,全年新收案件标的额超亿元案件有2宗,超千万元案件27宗。一审案件标的额与2003年相比增幅30%,创20年来新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