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深圳罗湖女公安局长案有关的土墙砸人案宣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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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04日01:47 信息时报 | ||||||||
安惠君(资料图片) 时报讯 (记者 闫晓光 通讯员 黎开颖) 记者昨日获悉,深圳市龙岗区法院前日对布吉长排村挡土墙坍塌,造成两人死亡事件中的一名责任人进行公开宣判,原长排社区物业管理处总经理戚观养(案发时还在湛江海关工作)因犯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此前有报道称,是该案牵出了深圳罗湖区公安分局原局长安惠君的受贿案。
案发 墙塌砸死母子责任人自首 去年8月31日,龙岗区布吉草埔长排社区111号楼东侧挡土墙发生坍塌,造成居住在该挡土墙下工棚内的一对母子被掩埋死亡。案发后,原布吉长排管理处总经理戚观养于9月3日主动接受调查,其他部分责任人在逃。12月24日,龙岗区人民检察院以戚观养犯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向法院提起公诉,龙岗法院于今年1月12日进行了开庭审理。 庭审 责任人辩称工作忙不知详情 据法院审理查明,长排村挡土墙坍塌案发后,经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深圳分院鉴定,该挡土墙存在不按设计图纸施工、材料不合格、偷工减料等问题,有严重安全隐患。而该挡土墙是戚观养负责的长排村管理处,于2002年4月27日与嫌疑人刘某(已批捕)签订协议,由刘某的施工队负责施工修建的,并由在管理处工作的郑某(已批捕)负责监督检查,完工后由郑某签名验收。2004年6月24日,龙岗区布吉国土部门在巡查时发现该挡土墙存在安全隐患后,通知长排村管理处,要求采取措施加以治理,消除事故隐患。接此通知后,该管理处并未按要求及时进行整改治理,从而造成该挡土墙坍塌致两人死亡的重大事故。 在庭上,戚观养曾辩称,他平时在湛江海关上班,每月只能来长排村一两次,他只是投资人,具体管理工作由其聘请的工作人员陈某和郑志兴等人负责,建设挡土墙的合同签收、后期验收及付款都是陈某和郑志兴等人一手包办,这和他没有任何关系,他也不了解详细情况。 判决 委派他人也要负监管责任 法院认为,戚观养作为长排村管理处的负责人,在委派他人管理该挡土墙时,没有尽到监督、管理的义务,因此他应为事故的直接责任人。据此,戚观养对施工单位违反国家建筑规定,擅自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并致两人死亡的后果负有直接责任,其行为已构成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鉴于其案发后能主动归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有自首情节,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故最后对其作出上述判决。 案中案 事故或与安惠君受贿案有关 此前有报道称,经办法官庭审时曾透露,塌墙事故发生后,有关部门调查人员对长排村管理处和长排村违建楼进行调查时发现,111号违建楼系由草埔派出所原所长和两名民警投资兴建,调查人员顺藤摸瓜,查出了罗湖公安局原局长安惠君接受这3名民警的行贿案件。 而深圳市纪委其后的通报称,安惠君案源于群众对罗湖公安分局个别民警在一案件侦办工作中有收受贿赂等违法违纪问题的举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