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修订案提请审议 拟对现行法作百余处修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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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25日21:44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2月25日电 (记者孟娜 赵磊)公司法修订草案25日提交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修订草案对现行公司法作了较大修改,新增加44条,删除13条,修改91条。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主任曹康泰25日在做修订草案的说明时说,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逐步完善,公司法已经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的需
近年来,社会各界要求修订公司法的呼声比较高。在2004年3月的两会期间,有601位全国人大代表和13位全国政协委员提出建议、议案或者提案,要求修订公司法。 本次公司法修改工作的指导思想是,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认真总结十年来公司法施行的经验与教训,分析、研究社会各方面提出的意见和建议,适时、适度地调整有关制度,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减少交易风险,使公司法更加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是1993年12月29日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通过,1994年7月1日起施行的。 相关专题:2005年全国两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