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2005年全国两会专题 > 正文

会外看特点:中国立法工作平稳驶入快车道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26日17:15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2月26日电(记者 赵磊 孟娜) 根据宪法修正案修改选举法、对香港基本法进行解释、审议反分裂国家法草案、修订对外贸易法、通过电子签名法、审议公务员法和企业破产法草案……2004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共审议了32件法律、有关法律问题决定和法律解释的草案,并通过了22件,标志中国的立法工作平稳驶入“快车道”。

  此前的2003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共审议了12件法律和有关法律问题的决定草案,通
过了其中的10件。全国人大有关人士表示,2004年是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立法工作在内容和创新方面都取得重要进展的一年,向实现本届任期内基本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立法目标迈出了坚实的步伐。

  去年3月,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高票通过了宪法修正案。全国人大常委会根据宪法修正案关于乡级人大任期由三年改为五年的规定,及时对地方组织法相应条款作了修改,同时作出关于统一县乡两级人大代表时间的决定;还根据宪法修正案有关完善土地征地制度的规定对土地管理法作了相应修改。

  针对香港社会在政制发展问题上对基本法附件有关规定存在不同理解的问题,在广泛听取包括香港各界在内的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2004年4月初,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依法作出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一第七条和附件二第三条的解释,并于4月下旬依法作出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2007年行政长官和2008年立法会产生办法有关问题的决定。

  为了反对和遏制“台独”势力分裂国家、促进祖国和平统一,在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会议提出了反分裂国家法草案,并提交去年12月下旬召开的第十三次常委会会议审议,会议全票通过了议案,决定将草案提请今年3月召开的第三次全体会议审议。

  保障普通公民的合法权益一直是中国立法工作的重要原则。根据宪法修正案规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去年10月提请审议的物权法草案对公民个人的合法财产权提出了明确的落实措施;10月修改的选举法,规范了选举程序,扩大和保障了人民的选举权利;8月通过的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进一步保障了公民依法参加审判活动的权利。

  维护市场秩序,规范市场行为也体现在立法的方方面面。根据世贸组织的规则,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应相互平衡,2004年4月修订的对外贸易法,进一步完善了统一、透明的对外贸易制度;8月通过的电子签名法确立了电子签名的法律效力,对于保障电子商务交易安全,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方面意义重大;鼓励固体废物的循环利用,全面落实污染者责任成为12月修改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重要原则,各类洋垃圾也将因此将被据在国门之外;12月通过的刑法有关信用卡规定的解释,则对经济领域的信用卡犯罪,提供了制裁的法律依据。为适应实施行政许可法的迫切需要,本着“急需先改”的原则,2004年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公路法、公司法、证券法、票据法、拍卖法、野生动物保护法、渔业法、种子法、学位条例等9部法律的相关条款集中作了修改。全国人大有关人士表示,这是中国最高立法机关在注重“提高立法质量、不片面追求数量”的前提下,提高立法效率、保障法制统一的有益探索。”

  相关专题:2005年全国两会


 【评论】【推荐】【 】【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热 点 专 题
第77届奥斯卡盛典
驾驶员培训新大纲
世界新闻摄影比赛
英语四六级考试改革
骑士号帆船欧亚航海
CBA全明星赛阵容公布
上海地产面临泡沫破灭
京城在售楼盘分布图
刘晓庆文集:自白录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