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确定3月3日在京召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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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27日03:59 北京青年报 | ||||||||
政协十届常委会第八次会议举行全体会议决定政协十届三次会议三月三日召开——— 新华社电 政协第十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26日上午开幕,会议决定:政协十届三次会议于3月3日在北京召开。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是:听取和审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和政协十届二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列席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并讨论政府工作报告及其他
这次常委会议主要是为召开政协十届三次会议作准备,审议通过与新修订的政协章程相配套的工作制度。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政协主席贾庆林主持会议。 会议首先审议通过了本次常委会议议程和关于召开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的决定。会议听取了全国政协秘书长郑万通关于政协常委会工作报告起草情况的说明,全国政协提案委员会主任傅杰关于政协十届二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报告起草情况的说明,全国政协副秘书长李昌鉴关于与新修订的政协章程相配套的工作制度起草情况的说明和政协十届三次会议议程、日程草案的说明。 会议还听取了全国政协副主席、中共中央统战部部长刘延东就有关人事事项所作的说明,郑万通秘书长关于政协十届全国委员会专门委员会主任任命名单和副主任增补名单草案的说明。 上述报告草案、制度草案等将提请本次常委会议审议。 下午,政协第十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举行了全体会议,听取了专门委员会主任关于本委员会2004年度工作情况的汇报。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主任刘仲藜、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主任陈邦柱、教科文卫体委员会主任刘忠德、社会和法制委员会主任李其炎、民族和宗教委员会主任钮茂生、港澳台侨委员会主任郭东坡、外事委员会主任刘剑锋、文史资料委员会副主任刘济民先后作了汇报。 相关专题:2005年全国两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