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社会渐行渐近--写在两会召开前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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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01日15:02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 ||||||||
“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要赔偿”,这是温家宝总理在十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描绘的法治政府蓝图。 整整一年过去了,人们欣喜地看到,一个“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权为民所用”的法治政府正在渐行渐近。
在“三个代表”写入宪法的同时,“保护私有财产”和“保障人权”成为中国法制建设的新亮色。以此为背景,一系列依法治国、依法执政的深层次行动,使建设法治政府的航船逐渐驶入了主航道。从“民间个案”到“公共法案” 生活之中,总是有太多的平凡人物让我们感动。因为他们不断地用自己的遭遇和呐喊,影响和推动着中国政府法治决策的进程。 事实上,从《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的出台,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的制定,再到遍及全国的“为农民工讨工钱”的浪潮,我们总能依稀听到大学生孙志刚的生命呐喊,总能依稀看到院士钟南山的道义良知,总能依稀感受到农妇熊德明讲真话的执著勇气。 回望过去的一年,仍然有很多的公民故事让我们感动。不同的是,政府开始更加注重推进制度建设,“民间个案”相对少了,“公共法案”变得越来越多。 如果把2003年称为总理亲自为农民工讨薪的一年,2004年则是“法治”讨薪年。从中央到地方纷纷出台规章制度,建立确保农民工按时拿到工钱的长效机制。 依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建设部联合发布并施行的《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办法》,建筑业企业必须直接把工资发给农民工本人。在此之后,《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正式实施,更在法律层面为农民工工资发放提供了保障。 2004年,两大“宝马案”引人关注。 陕西青年刘亮在西安爬上广告牌,用这种激烈的方式讨要自己中奖的宝马汽车,直接引爆了彩票发行承包商与体彩中心工作人员相互勾结制造的惊天丑闻———“西安假彩票案”。 发生在黑龙江的“宝马撞人事件”,同样引起社会强烈震动。被盛传与此案有关的黑龙江省原政协主席韩桂芝,最终因为巨额受贿问题被彻查。 与此前后,与韩桂芝一案有密切关联的多位黑龙江高官相继落马,包括省人事厅原厅长赵洪彦、绥化市委原书记马德、省委原秘书长张秋阳、原副省长付晓光、省人大原副主任范广举、省高级法院原院长徐衍东和省检察院原检察长徐发。 仔细对比两个年度的人物与事件,我们可以清晰地发现个案对法治的“推动作用”不再明显,反而开始成为法治推动下的必然结果。 2004年2月17日,酝酿13年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公布实行,党的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成为监督的重点对象。 2004年9月26日,《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正式公开,明确提出“依法执政”的新理念。 在法律与制度的框架内,一系列的“反腐”行动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显得雷厉风行。王怀忠、刘方仁、田凤山、张国光以及数以千计的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因职务犯罪被检察机关立案侦查。 当个案减弱了对立法进程的推动作用,当民众以平静的目光看待以往的“惊天大案”,也许正从一个侧面显示出法制建设渐入正轨,显示出法治政府得到了更多公众的信任。从“万能政府”到“有限政府” “在专制政府国王便是法律,同样地,在民主政府法律便应成为国王。”曾几何时,公众眼中的政府都被涂抹上一层“万能”色彩,官员们乐道于“为民做主”,百姓则盼望着“青天”和“父母官”。 正是这种以“万能”为基础的行政构建模式,使得政府在权力自授、权力无限、权责不对称的封闭体制内循环。 但是,这种循环最终随着政治文明的进程而被打破。 2004年3月22日,《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颁布,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等现代法治政府理念,成为政府工作人员的行政准则。 100天后,《行政许可法》开始生效,成为“奠定法治政府的基石”。 在过去的一年里,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总经理马富才、北京市密云县县长张文以及吉林市市长刚占标引咎辞职,更多对公共事件负有直接责任的官员被追究刑事责任……“有权必有责”———由这一理念而引出的“问责制”使官员们感到“官不好当了”。 与此同时,一场被称作“审计风暴”的行动,更让人们感到了“责任”两个字的分量。 2004年6月23日,国家审计署审计长李金华在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交的报告中,公开披露了国家体育总局等单位虚报、挪用预算资金的违规事实。 一夜之间,李金华成为热点新闻人物,也使得一些政府部门的“内幕”大白于天下,更使得“责任政府”的概念更进一步深入人心。 事实已经证明,当政府的责任被强化的时候,民众的权利就得到了保障。“当官不太好当的时候,老百姓就比较好当了”。建设法治政府还是“进行时” 如果可以用时态来描述过去一年中国的法治进程,那么最好的选择是进行时。 人民网有一个两会民意调查栏目,“依法行政,打造法治政府”始终是公众关注的最热点。显然,法治政府的建设还不能以完成时来表述,法治这一操作系统还处于不断的升级之中。 2004年人代会上,来自山西的全国人大代表张奎曾经自豪地说“我对中国宪法做出了一个逗号的贡献”。 在接受人大代表审议的宪法修正案草案中,有这样两段相关表述———“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对于点在“并给予补偿”前面的一个逗号,张奎和其他一些代表表示了疑虑。最后,大会采纳了这一意见。为了避免理解上的歧义,最终的定稿中将上述两处的逗号删去。 这不是一个单纯语法上的问题,而是要清晰地表达立法原意。一个逗号之差,直接关系到公民、集体财产能否得到有力的保护。 毋庸讳言,在过去的一年中,仍有很多“公权侵犯私权”的现象刺痛着我们的神经。 连续两年,征地拆迁问题成为中国社会的焦点。以“嘉禾事件”为代表,权利与权力的对抗呈现出有增无减之势。相关人士已经发出警告:“如果法律不能阻止推土机推进的话,那么给社会创造公平和谐以保护弱势群体为宗旨的法律,就不能被说成是法治星空下的天平。” 从2004年持续到2005年初频繁发生的矿难,更让人们对劳动者的生存权利有了空前的关注,从而引发继续修改《劳动法》的呼声。如何平衡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劳动关系,正在成为一个带有相当普遍性的课题。 2005年的法治进程,被赋予了太多的期待。 在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的76项立法规划中,《物权法》成为2005年最值得期待的一部法律。 作为规划中民法典的重要支柱,《物权法》将通过对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相邻关系等基础性问题作出准确界定,将已经写入宪法的私产保护原则落实在具体条文中。这一法律的审议通过,将对中国法治进程产生里程碑式的意义。 从《企业破产法》、《公司法》、《证券法》、《公务员法》、《人民法院组织法》到《人民检察院组织法》,2005年法治建设的航船必将继续加速,依法治国的目标已经清晰可见。本报记者 关明 相关专题:2005年全国两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