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国安委员呼吁制定保护军人利益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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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04日09:55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3月4日电(记者曹智 李宣良)“随着中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各种利益关系的深入调整,我认为很有必要在现有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出台保护军人利益的专门法律。”正在北京出席全国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的李国安委员呼吁。 这位曾经感动中国的“模范团长”,虽然已经从内蒙古军区副司令员的岗位退下来,但他最关心的仍然是国防和军队的建设。“我呼吁制定《保护军人利益法》,是为了给钢
“军人,是一种特殊的职业,他们奉献的并不仅仅是青春和汗水,很多时候是生命和鲜血。”在李国安看来,“只要祖国一声令下,人民子弟兵会为保卫祖国领土和世界和平发展献出自己的一切。”特殊的职业,需要特殊的保护,这也是世界上大多数国家的共同做法。美国、俄罗斯、法国、英国……李国安向记者一一列举世界上诸多国家对军人权益保护的专门立法。 度过42载边关岁月的李国安,对中国军人、特别是边防军人的生存状态有着深刻的体验。“千里边关上的战友,他们的权益需要得到法律的保护。”李国安说,涉及军人权益的一些新的矛盾难点需要及时解决,比如义务兵家属的待遇、军烈属和伤残军人的优抚等,都应该在法律上作出明确规定。 在李国安看来,军人的利益包括有形的物质利益和无形的精神荣誉。“在某些地方,对于军人利益的侵占达到令人愤怒的地步。”提起不久前四川某地发生的“艳舞跳进烈士陵园”一事,李国安充满忧虑,“这不仅是对革命烈士的不敬,更是对当代军人的羞辱。这样的行为应当受到法律的追究。” 李国安认为,在中国法制建设日益完善的大环境下,制定《保护军人利益法》的条件已经成熟。对涉及军人合法权益的相关问题作出明确的法律规定,不但有利于进一步完善中国法律体系,加强对军人合法权益的保护,更能为进一步提高军队战斗力提供有力保障。 相关专题:2005年全国两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