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汉元委员:尽快出台非公经济36条的具体措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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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04日15:47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3月4日电 (杨勇)“《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预示着今后民营经济的发展环境将更宽松,发展空间更大,舞台更广阔。希望有关部门根据国务院文件精神,尽快出台完善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具体措施和配套办法,使个体私营经济能够更加平等地参与市场竞争。” 全国政协委员、通威集团总裁刘汉元是怀着兴奋的心情参加全国政协十届三次会议
提到在有效防范金融风险的前提下,允许非公有资本进入区域性股份制银行和合作性金融机构,允许非公有制企业参与银行的改组改制,刘汉元委员说:“这对近年来围绕民营银行的无休止的论争,可谓起到了一锤定音的作用。允许非公有资本进入电力、电信、军工、铁路、民航、石油、公用事业和基础设施等垄断行业,有利于改变社会利润过度集中于国有垄断企业的状况,使民营经济的成长获得更丰厚的产业利润的‘灌溉’。” “‘非公经济36条’使我国发展非公经济的思路正在从政策推进转向制度保障,但同时人们也应看到,‘非公经济36条’只是一个基础性的文件,它的落实和操作,因涉及到既有利益格局的调整,可能会遇到这样那样的问题。在一些地方和系统,民营资本的市场准入有可能遇到真准入和假准入的博弈。” 谈到目前制约民营经济发展的体制性、政策性障碍,刘汉元说,相关的法律法规还不够完善,市场准入限制较多,有些政策不公平,企业融资渠道不畅,税赋较高,企业“三乱”还比较严重,侵犯企业合法权益事件时有发生,政府管理体制和服务体系还不健全等。 刘汉元举例说:“如有关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合并的税制改革早在我国加入世贸组织之前就已提上日程,但至今仍是‘只闻楼梯响,不见人下来’,从而导致内资企业在产品、市场和人才等竞争中处于不利的境地。建议国家迅速实施企业所得税并轨改革,为企业创造一个公平竞争的外部环境。” 相关专题:2005年全国两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