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新春代表:建立和谐社会教育应先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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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05日22:20 人民网 | ||||||||
吴新春,这位从事基层教育和管理工作已经10多年的年轻的人大代表,她来自四川遂宁船山区高升实验小学,总理的政府工作报告使她激动不已,她对记者说:“建立和谐社会,号角吹响,全民振奋,而在建立和谐社会的进程中,教育应当先行。” 她说:“国务院提出农村义务教育实行在国务院领导下,由地方政府负责,分级管理,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后,各地采取切实措施落实新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农村中小
她说,其主要问题有:实施“以县为主”后,县级财力薄弱,县财政难以支撑应该分担的教育投入义务;农村中小学危旧房改造任务仍然十分艰巨,县级财政无法匹配相应的排危资金,义务教育基础设施严重不足;一些农村地区预算内公用经费拨款很少,收取的杂费被挤占、挪用现象严重,财政保证教师的工资都力不从心;乡(镇)、村办学积极性有下降趋向,有的乡镇领导认为“投入以县为主,管理以县为主,乡镇既无权又无钱”。 她说,在建立和谐社会的今天,首先应当提高全民办教育的积极性。在现有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中,进一步完善、突出管理以县为主、投入以中央、省为主,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在农村义务管理教育中的责任,确立义务教育经费的长效保障机制。 优先化解教育债务。因为普九、排危、保运转等诸多因素造成的债务让不少学校负重不堪,举步维艰,建议落实教育债务偿还责任,锁定教育债务,防止教育债务“滚雪球”。由中央、省落实专项资金解决。对教育债务实行挂帐停息,财政兜底,制定计划,逐年偿还,让学校从债务中剥离出来,轻装上阵,全力投入教育教学工作,确保学校教学秩序。 加大对家庭困难学生支助的力度,地方政府继续设立并逐步增加义务教育助学金,抓紧健全资助困难学生就的学制度。重点资助西部农村地区家庭困难学生,地方政府免除其杂费,并为其中的寄宿制学生提供必须的生活补助,做到不让学生因贫困而失去接受教育的机会,切实保障他们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促进城乡教育和谐发展。 相关专题:2005年全国两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