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敖不满名义遭盗用将状告台湾全体“立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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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06日18:46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3月6日电 据凤凰卫视报道,台湾“立法院”4日通过反“反分裂法”的决议文,并以全体委员的名义通过。而未参加决议的李敖,认为自己名义遭到他人冒用,决定对224名“立法院”的其他“立委”提出告诉,向每个人求偿新台币一元。 李敖进一步指出,“立法院”4日通过的反“反分裂法”决议文,声称是全体委员通过,但他并没有同意,这表示他遭到侵权,决定对其他“立委”提出告诉。有“立委”得知
李敖强调,现在的“立法院”几乎被几个主要政党所操控,自己决定站出来,是希望不属于任何政党的他,权益也能获得重视。(记者林佳慧) 相关专题:新浪人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