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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为救助落难父母 以6000元价格卖掉亲生女儿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03日15:58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本报郑州讯 把仅5个月大的女儿以6000元的价格卖给人家后,又到派出所报案称“女儿被人抢走了”。昨天,这名在派出所报案的女子接受记者采访时称,其卖女儿是“为了补贴远在四川受苦受难的80多岁的父母”。

  昨天上午9时许,一对夫妇神色紧张地来到郑州市公安局中原分局电厂路派出所报案。据报案的女子称,她叫陈小红,丈夫叫马建材。3月1日下午,她抱着5个月的女儿途经化
工路和秦岭路附近时,女儿被一个不认识的女子抢走了。接警的民警问她当天为啥没来报案,这名女子说孩子被抢后,她打算回四川老家,途经西安时,给老公打了个电话,是老公让她赶紧回来报案的。女儿被抢后,为啥不报案而要回四川老家?在警方的询问下,陈小红见不能自圆其说,便改口称,女儿被她送人后,她想女儿了,不送人了,想让民警帮她把女儿要回来。

  公安人员根据陈小红提供的线索找到了一名在市场卖菜的妇女,在这名妇女的指引下找到了“抱养”孩子的李女士夫妇。李女士的说法让警方大吃一惊:李女士听经常给她送菜的妇女说,陈小红养活不了孩子,想送人,正好自己都35岁了没有孩子,她就花6000元把孩子从陈小红那儿抱了过来。

  在民警的追问下,一直不肯吐露卖女原因的陈小红落下了眼泪。她说,她丈夫是开小货的,年前出了车祸把人家撞了,赔了人家不少钱,家里十分困难。最近,她听说四川老家遭了灾,房子也倒了,80多岁的父母住在用塑料搭的大棚里。她正为没法帮父母发愁时,卖菜的那名妇女多次找到她,说有个“好家”,“女的不会生,想要个孩子,给你钱,你把孩子送给人家算了”。所以她就把孩子“送”给别人了。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记者 王永安 通讯员 董红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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