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代表:女性有权选择是否何时退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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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08日09:16 南方日报 | ||||||||
本报讯 (特派记者/胡键 苗枫 徐林 晖辉 虎城)今天是“三八”国际妇女节,关爱女性的话题引来大家特别的关注。 昨晚,连续三届当了13年全国人大代表的陈妙珍拿出了一份精心准备的议案,这位64岁的女代表再次抛出了一个关怀女性的话题:“女人,何时‘回家’最合适?”她建议国家应实行男女公务员和科技人员同龄退休。
几天前,省劳动保障厅厅长方潮贵代表也提出了类似的建议,希望能够改革退休制度,更好地适应社会发展。 陈妙珍分析,国家有关规定:“国家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是:男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 但事实上,女性上学、就业的时间与男性相同,工作贡献与男性没什么差别,而退休时间却比男性提早5年,这样既浪费了女性人才资源,也不利于女干部的成长,直接造成女干部学历高、工龄短、待遇低的不平等现象。传统法规已与时代产生脱节。 陈妙珍告诉记者,工作年限不一样,还直接导致了妇女在社会福利上享受不一样的待遇。根据目前规定,不少女性在退休时工龄不足30年,享受不到30年工龄以上才能享受到的国家各种优惠政策。此外,有些亏损企业以女工性别为由,让其提前下岗。在机构改革中,也存在妇女退休年龄提前的情况。 陈妙珍建议,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要明确规定妇女享有与男性同龄退休的权利,要把“男女公务员和科技人员同龄退休”写入法律,赋予男女脑力劳动工作者同龄退休的平等权利和妇女自主选择提前退休的弹性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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