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员建议社会事业给非公经济搭起新舞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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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08日16:07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3月8日电(记者 顾瑞珍) [故事回放]2004年第七届中国艺术节还没开幕,筹集民间资本就累计突破2000万元。 “最初设定的社会筹资计划是1000万元,结果远远超过了我们的设想。”社会筹资
尽管是国家艺术盛会,但在主办地浙江这个市场经济十分发达的省份,市场运作、市场手段在艺术节上被演绎得淋漓尽致,渗入到“艺术节的各个角落”。组委会利用艺术节的品牌资源,通过赞助、冠名、提供实物等途径,吸引民间资本,鼓励社会力量参与艺术节演出营销、资金筹集、组织接待、宣传策划、票务广告等工作。 [《意见》内容]允许非公有资本进入社会事业领域。支持、引导和规范非公有资本投资教育、科研、卫生、文化、体育等社会事业的非营利性和营利性领域。在放开市场准入的同时,加强政府和社会监管,维护公众利益。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参与公有制社会事业单位的改组改制。通过税收等相关政策,鼓励非公有制经济捐资捐赠社会事业。 [委员解读]“这个春天对中国民营企业来说,除了温暖,更多地意味着激动。”全国政协委员、陕西佳鑫集团董事长吕建中说。 去年,全国工商联对全国不同地区进入社会事业领域的民营企业进行调研。结果显示,民营企业进入社会事业不仅打破了行业垄断,促进了竞争,增强了行业活力,在效率和效益上也具有明显的优势,在降低服务成本、减少行业补贴、提高服务质量等方面都有积极的作用。 吕建中委员认为,民营企业进入社会事业领域是改革的必然,也是发展的需要。目前民营企业在进入社会事业领域仍面临一些困难:各地执行国家开放行业准入政策的差异很大,有的出现地方保护和暗箱操作的行为,给企业带来了较高的沟通成本和政策性风险。部分地方政府在项目招商过程中存在对民营企业的歧视、审批环节复杂、经办部门办事效率低下等问题。 全国政协委员段永基说,要想落实好“若干意见”,首先要对非公经济所处的制度环境作一基本评估,消除体制障碍,加强金融和税收支持。 吕建中建议,积极发展教育、卫生、文化产业领域的非公有制企业。取消在艺术表演、文化娱乐、出版发行等领域对非公有制经济投入的限制;取消在人才引进、职称评定等方面对非公有制文化企业从业人员的限制,鼓励不同所有制企业开展公平竞争,建立公平竞争的法治环境和市场环境。 相关专题:2005年全国两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