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暖送进千万家 代表委员谈关心困难群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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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09日05:34 人民网-人民日报 | ||||||||
本报记者 冯春梅 许志峰 顾春 李章军 李士燕 “两会”前夕,广西贺州国际大酒店举办了一场特殊的集体婚礼。婚礼的主角是3对“五保”老人。满脸喜悦的卢总辉老人激动地说,“五保村”给了他一个真正的家。 贺州市委书记李达球代表向记者讲起这件事时,欣慰之情溢于言表。他说:“温总
做实事不摆花架子 党和政府关心困难群众的一系列措施,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理念,体现了把人民群众的利益视为最高利益、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本质要求。“两会”代表、委员对此都有切身的体会。 全国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主任董力委员说,在关心困难群众的实际工作中,近年来国家加大了资金投入,仅2004年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居民就有2200.8万人,占城镇人口的4.3%。中央财政为此支出了102亿元,各地也为“低保”支付了相当数额的财政资金。为解决困难群众的子女上学问题,政府在义务教育阶段推行了减免学杂费的措施和高等教育阶段的助学贷款政策。一些地方还出台了医疗救助办法,缓解困难群众看病难问题。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去年以来,为困难群众办了40件实事。市委书记杨信代表深有感触地说:“为困难群众送温暖,不能摆花架子,不能搞形式主义,而是要以深厚的感情、求真务实的作风,使困难群众都能得到实实在在的帮助。” 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济困 “帮助困难群众不应该只是政府部门的事情,而应该是全社会的责任。”厉有为委员认为,建立一种全社会参与的帮助体系,可以改变以往那种政府部门财力不足、社会力量却无用武之地的局面。 深圳市市长李鸿忠代表说,为解决困难群众问题,深圳市形成了一整套全社会参与的帮助困难群众体系。目前,深圳市在发动社会力量方面采取四条主要措施:民政部门在各个社区设立了捐助站,接收社区居民捐送的实物;工会设立“城市困难职工基金会”,发动经济条件较好的人捐款;深圳市的宣传部门也将目光投向困难群众,反映他们的生活状况,引起社会的关注;政府部门出资帮助义工安装热线电话,支持他们无偿帮助需要帮助的困难群众。 叶礼艳委员说,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救助,是许多发达国家对困难群众救助的办法,我们要借鉴他们的经验,结合我们的国情,利用社会募捐等多种形式,调动民众参与救助的热情,使社会救助逐步走上规范化轨道。 健全生活保障制度 广西河池的杨才寿代表被称为“扶贫代表”。他今年带到“两会”的8项建议和议案,有5项是关心困难群众的内容。他认为目前的贫困人口,大多数是属于生存性贫困、区域性贫困,他建议,应考虑为这些特困群众建立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赵喜林委员认为,现行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只考虑了基本的衣食等需要,并没有包括困难家庭的医疗和子女教育费用。因此,要进一步完善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特别是要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医疗救助和教育救助制度,加大救助的投入,明确救助的办法,真正做到“应保尽保”。 “企业也应该有措施。”来自浙江的赵林中代表是一家企业的总经理,针对困难职工的实际,他的企业从9年前就开始建立“特困职工基金会”,要求每名职工每月捐1元,党员干部多捐,再加上社会募捐等,最多一年能捐到40万元。 代表、委员们表示,只要各级政府把人民群众的冷暖始终放在心上,把党和国家关心困难群众的措施落到实处,就一定会赢得广大民众的信任。 《人民日报》 (2005年03月09日 第六版) 相关专题:2005年全国两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