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工商界呼吁当局把大陆立法当作转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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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09日07:07 中国台湾网 | ||||||||
中国台湾网3月9日消息 昨天反分裂法提交全国人大开始审议,披露有三种情况可能导致以非和平方式遏止“台独”。据台媒报道,岛内工商团体对此表示,通过反分裂法显然已势在必行,技术上可尽量作善意调整,而这个危机相对来说也可能是台湾方面的转机,可趁这个机会与大陆进行协商。 备受瞩目的《反分裂国家法》(草案)昨天上午正式提交全国人大审议,人大副委
非和平方式“是在和平统一的努力完全无效的情况下,不得已作出的最后选择”。采取非和平方式及其它必要措施,完全是针对“台独”分裂势力,决不是针对台湾同胞,且采取非和平方式及其它必要措施并组织实施时,会尽最大可能保护台湾平民和在台湾的外国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其它正当权益,减少损失;同时,依法保护台湾同胞在中国其它地区的权利和利益。 对于上述立法的部分内容,一直尝试担任两岸沟通对话桥梁、也是日前春节包机成功推手的台湾工商建研会秘书长王调军认为,反分裂法“是一定通过的”,因为大陆内部同样有比较激烈的“鹰派人士”,大陆也得面对来自内部的压力。 “不过,反分裂法从一开始迄今,可以明显看出用词上一直在做调整。”王调军说,“语气非常的软,例如以非和平方式代替武力,以及就算非和平手段也会尽可能保障台湾人民安全等,可以看出对岸也已经尽量在做退让。” 王调军指出,台湾当局应该利用这个机会,化危机为转机。因为无论如何,反分裂法就是一个棒子,给了棒子后,总是比较不好意思不给“红萝卜”。当局此时应好好的想清楚,台湾现在需要什么,例如国际空间等等,都可以趁此机会与对岸进行协商。 台湾商业总会发言人陈正毅也认为,北京通过反分裂法是势在必行,因为对台使命不能避免法制化,反分裂法“无法阻挡”。他还说,在通过该项法案之际,大陆可以尽量表现出和平意涵与态度,避免启发敌意,在技术上,让反分裂法作为一种政治上的宣誓,好让台湾人民能够愿意相信之中的善意成份。(言恒) 相关专题:反分裂国家法草案将提请审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