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人士谈反分裂国家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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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09日07:32 新京报 | ||||||||
1解放军代表 军队反分裂责无旁贷 江西省军区司令员郝敬民少将说,制定《反分裂国家法》就是为了反对国家分裂,阻止台湾不被分离出去。他认为,这是以法律手段来尽最大可能实现和平统一,阻止“台独
杨德安少将表示,“我们将密切关注台海形势的变化,全面加强部队建设,不断提高现代条件下的执勤、处置突发事件和方位作战能力。我们将以最大的诚意争取和平解决台湾问题,但是决不承诺放弃使用武力,如果一旦出现台湾被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从中国分割出去的重大事件,我们将按照法律赋予的职责,不辱使命、不负重托,坚决捍卫国家的主权和领土完整。” 2台湾省籍代表 立法保护台胞根本利益 台湾省籍的全国人大代表、全国台联名誉会长杨国庆表示,这部法律草案充分体现和宣示了包括台湾同胞在内的全体中国人民反“台独”、反分裂的共同意志和坚强决心。他说,此次立法主要是为了遏制“台独”,草案贯彻“寄希望于台湾人民”的方针,保护广大台湾同胞的根本利益,尊重台湾同胞当家作主的愿望。 杨国庆说:“台独”是对台湾同胞利益的最大危害,是对台海局势的最大威胁。制定《反分裂国家法》为广大台湾同胞实现要和平、要稳定、要发展的愿望提供了法律保证。大多数台湾同胞是反“台独”、反分裂的,“他们是遏制‘台独’分裂活动的重要力量”。 3法律专家 立法反分裂符合国际通例 全国政协常委、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研究中心教授夏家骏表示,制定《反分裂国家法》法源清晰,法理充足。“《反分裂国家法》将是中国法制史上第一部代表人民意愿,以法律的形式规范反对分裂、促进统一的法律”。他说,通过立法反对分裂国家的活动,维护国家的主权和领土完整,这是国际通例。任何主权国家都不会容忍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行为。“美国、英国、俄罗斯等都有反对分裂国家的相关法律。中国以法律遏制‘台独’分裂活动具有充分的正当性”。 4外国人士 解决台湾问题有了法律支持 应邀到人民大会堂旁听的外国驻华使节和采访大会的海外驻京新闻机构人员,在听完关于《反分裂国家法(草案)》的说明后表示:台湾问题是中国内政,《反分裂国家法》体现了大陆对台的一贯政策。 乌克兰驻华使馆政务参赞瓦连京·韦利奇科说,台湾问题是中国内政,《反分裂国家法》是中国的国内法。“我认为,这个法是中国政府解决台湾问题的有力法律支持。” 《比利时时报》北京分社主任栾明杰说:“这部法律很清楚地表明,中国想用和平手段解决台湾问题、实现和平统一,只有在特殊情况下,才会使用非和平的手段。” 荷兰国际新闻电视台驻京记者玛莱雅说:“中国大陆对台湾的政策多年来一直是和平统一,并不排除在特殊情况下使用武力。只要承认一个中国,其他什么都好商量。这部法律再次肯定了大陆对台的一贯政策。” 本组稿件据新华社 相关专题:新京报两会报道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