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中学报账员挪用公款77万赌博被判10年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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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09日08:18 荆楚网-楚天金报 | ||||||||
荆楚网消息(楚天金报)通讯员樊斯坦、陈书义记者雷宇报道:学生的学杂费、教师节的慰问金、学校的土地转让款,他竟一一私吞。昨日,十堰市茅箭区法院以挪用公款罪一审判决该市第五中学报账员王朝山有期徒刑10年6个月。 2003年1月,王朝山担任十堰市第五中学的报账员,同年,他就私吞学生春季学杂费135148元、学生秋季学杂费121678元,教师节慰问金13500元,并将学校西区土地使用权及
法院审理认为,王朝山身为国有事业单位的公务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公款77万余元,进行非法营利活动,其行为已构成挪用公款罪,遂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 相关专题:我国打击赌博犯罪 | ||||||||